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及《芒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芒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专家小组审议,提出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66人)。
现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芒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和文博股
通讯地址:芒市斑色路1号
联系电话:0692—3067333、306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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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木用
特此公告。
[附件: 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式名单]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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