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浏览量:10461    作者: 日期:2019/4/30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96)、中共芒市委关于印发芒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芒发20195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是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芒市文物局牌子

    第三条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三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机关

    第四条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设8个内设机构和党总支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离退休人员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审核和报批全市节庆活动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公共服务股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智慧文化和旅游股拟订智慧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芒市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导智慧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旅游文化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旅游和文化行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

    非遗和文博股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承办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或认定工作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研究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文物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文物保护与考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依法承担世界文化遗产有关报批管理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博物馆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博物馆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规划的组织落实工作承办国家珍贵文物藏品的有关审核审批事项负责博物馆安全保卫督查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工作承担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

    产业发展股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动动漫产业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资源开发股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市场行业管理股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政策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文化旅游市场“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拟订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地方性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和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管理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负责导游资格和等级考试及队伍管理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拟订贯彻落实国家州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查处督办和协调全市性跨区域大案要案

    文化旅游宣传合作交流股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和生产指导民族文化工作队业务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负责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旅游演艺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指导管理有关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承办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推广活动负责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日常外事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芒市旅游形象国内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

    党总支人事股):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职称评审干部培训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六条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对外开展文物工作时,可以使用芒市文物局的名义和公章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中共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3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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