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潞西市委办公室、潞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潞办发〔2010〕87号)精神,设立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为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将芒市城市建成区内原市文体局行使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划出交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
(二)将市文化体育局除划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外的职责、市广播电视局的职责、市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体广电旅游局集中行使。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芒市文化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管理办法、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文化、体育各类经费,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宏观安排、调整市民族艺术和专业体育工作的布局;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体育人才培养,制定文化、体育各类专业教育和科研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组织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是对民族艺术的创作和优秀作品的生产。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工作和文化馆(站)业务建设,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四)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图书馆、文物考古、博物、展览事业,群众性体育工作和各类体育竞赛项目的训练及老年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重大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场(馆)的业务建设。
(五)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省、州有关规定,对全市文化、体育市场实施监督、指导、管理和稽查。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工作。
(七)制定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电视台、农村广播电视网;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卫星电视广播节目的收录播出业务。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八)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台、卫星收转站建立、撤销等事宜的申报及全市广播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管理和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基层电影队伍的管理。
(九)加强广播电视电影队伍建设。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和培训各类专业人才。
(十)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队、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指导全市旅游区域、景区景点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市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做好申报和评审,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吸纳利用外资。
(十二)管理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旅游业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拟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目标,组织和协调全市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及旅游统计工作,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十四)组织全市旅游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旅游协会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下设4个股(室),股所级。
(一)办公室(含财务室)
处理日常事务,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和股室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人事、信息、信访、综治维稳、会务及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预结算和财务收支,编制局内财务分配计划和审计、统计,监督文体广电旅游系统的财务工作;办理局领导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规划发展股
负责全市文体广电旅游事业的发展规划及相关项目的制定、修编和近期计划、远景目标的编制、实施,项目的论证、储备;资金的协调、争取,建设项目的等级初评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指导管理、审核上报、督促检查工作。
(三)市场管理股
组织协调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的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起草、审核、备案;受理文化、广电、旅游市场及新闻出版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经营国际、国内旅行社的资格审查、申报、年检和管理;受理投诉、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策划、督促检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旅游市场,对旅游业的行业标准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管理全市体育市场,大力开发和发展体育产业;落实旅游安全生产、旅游保险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综合执法宣传和文化市场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保养及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行政股
制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群众文化事业单位的发展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评比等行政管理工作;引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开展的各项社会文化活动;检查指导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组织、指导、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制定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的发展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深入广泛地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普及群众体育健身运动,建立社会化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业余训练,组织开展各项体育竞赛,协同教育部门抓好学校体育“达标”;负责指导群众性体育协会开展活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和审批;负责办理体育行政许可,并对社会体育培训的内容、质量、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体育场地及设施建设。
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的技术改革、法规、办法,组织编制全市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广播电视传输与覆盖规划,逐级申报广播电视台建设的技术方案;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播出质量的监测;指导、协调市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及技术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基层电影队伍建设等;制定、组织、落实各类活动宣传方案,协调各新闻媒体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向国家、省、州旅游主管部门申报全市保护、开发、建设和利用旅游资源的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旅游业宣传促销计划,对旅游重要客源地市场进行研究和拓展,并组织实施;对旅游信息网络建设及全市旅游特色商品进行研究与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旅游商品生产营销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旅游产品的包装和筹划;负责中缅边境旅游及特种旅游事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培训计划和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及等级认定初审;监督、管理国家有关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等方面的实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协调联系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文物管理所、市民族歌舞团、市体委、市电视台。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新时代芒市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是芒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业大有作为、应有作为的一年。未来一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行动指南,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体系标准化、体育事业全民化、广电影视优质化、旅游产业全域化”的目标,实施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百场文化培训全民阅读走基层、百场文艺下乡演出进村寨、千场公益电影进乡村、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质量提升和全域旅游全面发展等重点工程,全面推动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业繁荣发展。
一、在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力争在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推动芒海、勐戛、中山、遮放4个边境乡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三台山、勐焕街道2个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申报芒市镇、风平镇、五岔路乡、遮放农场4个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为乡镇文化站、村组文化活动室配备一批文化器材,申报建设一批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力推进74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加大项目整合优化力度,对全市尤其是村组文化、体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普查,摸清底数,调整优化储备项目,储备一批优质项目。加大项目投资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策划一批、落实一批、实施一批项目,努力改善我市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
二、在群众性文化活动上下功夫,力争在文化惠民上实现新突破
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保障农民享有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抓住时节时机,充分利用国庆节、春节和泼水节、目瑙纵歌节等重大节庆,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城乡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加大“两馆一站一屋”免费开放力度,确保公益性文化设施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探索数字文化馆建设和农家书屋管理使用新模式。实施百场文艺下乡演出活动,全年文艺下乡演出不少于100场次;启动一个民族一台戏展演活动,复排两部傣戏。实施百场文化培训、全民阅读走基层活动。积极开展基层群众文化辅导工作,办好各类培训班,加大基层文艺队伍培训力度,全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推进全民阅读进基层活动,打造书香芒市。开展“书香芒市·温情家书·勐焕旧颜”旧书信、老照片和“书香芒市·文化傣乡”征集征文活动,出版傣族民间故事汉傣双语绘本《召玛霍》系列丛书一,开展道德小剧场课本剧推广活动;开展好“4.23”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统筹建设乡镇、行政村两支文化队伍建设,实施文化站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配齐村级文化队伍,打造培育10支文艺宣传队伍,培育2—3名德艺双馨的文艺骨干。开展芒市地区群众文艺最高奖“金梅奖”评选活动,创作文艺精品为全省“彩云奖”大赛准备。加大文化交流力度,争取举办文艺研讨会。做好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前期准备工作。
三、在文化遗产保护上下功夫,力争在非遗文保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打响我市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傣族剪纸”项目这一文化名片,将傣族剪纸艺术推向新的高度;完成芒市文化宣传窗口—芒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建设;争取建设芒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傣族剪纸”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傣族象脚鼓舞”项目两个传承展示保护中心建设;利用芒市乡村文化旅游节的契机,争取举办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交流活动。加强对各级重点文物的挖掘、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力度,全力配合做好滇缅公路与西南丝绸之路南亚廊道遗址调查工作,为州市级文物配置一批消防器材,将小礼堂、遮放洞尚允佛塔、日军碉堡纳入省级文物申报范围,实施铁成佛塔修缮保护工程,做好铁成佛塔申报国家级文物前期准备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开展重走滇缅公路活动,出版《芒市文物集》一书。
四、在文化旅游市场管理上下功夫,力争在创建平安行业上实现新突破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强化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巩固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成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争取组建芒市旅游警察大队,加强日常检查和市场巡查,加大对乡镇文化市场监管,强化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继续搞好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安全培训,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做好打击收缴盗版音像制品的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带有政治性、暴力、色情淫秽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加强与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全面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扫黄打非”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扫黄打非”整体水平。加强对“平安网吧、平安文化市场、平安旅游”统筹和创建工作,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转变和履行好职能职责。
五、在发展体育事业上下功夫,力争在全民健身上实现新突破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扎实推动体育事业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加快体育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州体育项目及资金,争取建设1—2块足球场,实施一批全民建设体育基础设施项目;提高赛事水平,推动沙滩排球项目落户芒市,办好2018年全省青少年沙滩排球锦标赛,争取举办全国青少年沙滩排球锦标赛、成人邀请赛。推动芒市地区“孔雀杯”运动会品牌赛事升级,融入更多比赛项目,建立三年一届的赛事机制,办好芒市地区首届农民运动会、42届元旦越野赛。探索建立芒市少体校总分校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在乡镇中小学校增设1—2所分校,增加1—2个田径、篮球训练点,分校日常训练实现常态化。努力抓好老年体育事业,广泛动员组织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老年人走出家门开展文体活动,加强示范组织、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办好孝老爱亲活动。开展好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培训,提升体育工作服务水平。指导好各乡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支持好各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
六、在广播影视传媒事业上下功夫,力争在广播电视事业上实现新突破
继续推进广播电视基层设施项目建设,实施好遮放南冷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确保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实现开播。落实好地方节目无线覆盖网三期工程建设任务,着力提高地方节目覆盖率。完成好74个村综合文化服务覆盖工程广播项目,加强与省、州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请示和对接,为全面实施市、乡、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做好准备。继续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维护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市场运作的服务管理体系。抓紧抓好广播电视行政监管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严格规范点播院线经营监管和审批,规范院线市场;争取建设1—2家乡镇数字放映院,探索建立院线合作发展平台;实施千场公益电影进乡村工程,发挥好公益电影宣传禁毒防艾、普法宣传等宣传教育功能,全年完成农村电影放映1000余场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64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8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2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6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机关公务用车1辆,文工队微型车1辆,文艺演出大篷车1辆,图书流动车1辆,电影放电车一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3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1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36.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36.6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6.66万元(本级财力1818.66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36.6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3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66万元,项目支出770万元。
(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7万元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5.5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临时工)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及文化事业项目等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29万元(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临时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1.44万元(用于我市文化旅游项目宣传、打造、提高知名度等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68.05万元(主要用于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66.66万元,项目支出77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9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工资254.19万元、津贴320.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74万元、住房公积金68.05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74万元、绩效工资134.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73万元(临工工资);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9万元,项目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农村放映人员补助、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
3、商品和服务支出81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1万元,项目支出758.6万元),办公费27.7万元、工会及福利费11.34万元、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万元;项目支出758万元主要用于1、各部门专项业务费。2、".指导基层组织申报省、州项目资金,市级资金配套投入建设.改善农村基层老年人无健身、活动场地和基层老体协组织无办公场所的现象,完善健全已建盖的农村老年人体育活动室、活动场地。"3、松树寨项目打造4、以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为目标,以培育旅游精品项目为重点,全面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航空旅游、民族文化旅游、医药养生旅游、乡村旅游、户外运动旅游、低空旅游等新型旅游业态,努力推动芒市旅游产业提升档次。实现旅游接待人数、社会旅游总收入年均两位数增长,力争带2020年实现旅游接待人数760万人次,旅游社会总收入突破120亿元。5、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校园宣传;传承人培训;开展我市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的储备、申报;收集、整理、修复民族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典籍珍本等)。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430万元。主要是芒市老年人场地建设30万元。及全市旅游项目申报支出4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1836.66万元比2017年2070.07万元减少233.41万元(基本收入减少303.41万元,项目收入增加70万元)减少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养老中心发;2018年预算支出数1836.66万元比2017年2070.07万元减少了233.41万元(基本支出减少303.4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0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养老中心发。
(一)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991.16万元是单位在职职工及临时工工资支出、住房公积金及五险单位负担部分,全部为基本支出,比2017年770.9万元增加了220.2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政策性调增加。
(二)商品服务支出470.01万元比2017年186.92万元增加283.09万元,2018专项业务费180万元列在项目支出, 2018年非税收入安排经费18万元列在项目支出,2018年实际上主要增加在专项业务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49万元比2017年412.25万元减少了382.7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划转社保核算,2018年本单位不再进行预算及发放;同时2017年住房公积金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8年则列入工资福利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预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2)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一般公用经费21.6万元(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按编制数每人年均3000元,超编按每人年均3000元的30%核定)、非税收入安排经费18万元、工会及福利费11.34万元、退休公用3.4万元、专项业务费150万元、项目支出7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8年2月10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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