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6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决算说明

浏览量:16437    作者: 日期:2017/11/1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潞西市委办公室、潞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潞办发〔2010〕87号)精神,设立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为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

       一、职责调整

(一)将芒市城市建成区内原市文体局行使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划出交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

(二)将市文化体育局除划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外的职责、市广播电视局的职责、市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体广电旅游局集中行使。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芒市文化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管理办法、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文化、体育各类经费,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宏观安排、调整市民族艺术和专业体育工作的布局;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体育人才培养,制定文化、体育各类专业教育和科研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组织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是对民族艺术的创作和优秀作品的生产。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工作和文化馆(站)业务建设,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四)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图书馆、文物考古、博物、展览事业,群众性体育工作和各类体育竞赛项目的训练及老年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重大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场(馆)的业务建设。

(五)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省、州有关规定,对全市文化、体育市场实施监督、指导、管理和稽查。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工作。

(七)制定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电视台、农村广播电视网;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卫星电视广播节目的收录播出业务。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八)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台、卫星收转站建立、撤销等事宜的申报及全市广播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管理和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基层电影队伍的管理。

(九)加强广播电视电影队伍建设。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和培训各类专业人才。

(十)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队、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指导全市旅游区域、景区景点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市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做好申报和评审,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吸纳利用外资。

(十二)管理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旅游业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拟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目标,组织和协调全市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及旅游统计工作,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十四)组织全市旅游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旅游协会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

单位

人员编制

实有在职人员

实有退休人员

备注

  行政运行

17

20

14

  图书馆

10

11

6

  艺术表演团体

22

21

13

  群众文化

12

15

10

  文化市场管理

6

7

6

  其他文物支出

3

3

2

  其他体育支出

8

8

  广播

34

31

11

合计

112

116

62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共有人员编制数112人,实有在职人数11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7人,实有在职人数20人,离休干部1人,退休人员14人;事业编制人数95人,实有在职人数96人,退休人员48人。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

年初数

增加人员

减少人员

年末数

备注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行政运行

20

15

2

2

1

20

14

调出2人,调入2人,死亡1

  图书馆

11

6

 

 

1

 

11

6

退休1

 艺术表演团体

21

13

 

 

21

13

  群众文化

15

10

 

 

1

 

15

10

 文化市场管理

8

5

 

1

 

 

7

6

退休1

  其他文物支出

3

2

 

 

 

 

3

2

  其他体育支出

8

 

 

 

 

8

 

  广播

32

10

 

1

2

 

31

11

辞职1人,退休1

合计

117

55

2

1

6

 

116

62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芒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州旅发委的指导帮助下,按照讲好芒市故事、传递好芒市声音、塑造好芒市形象、展示好芒市风采、推动好芒市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总要求,通过全市文体广电旅游新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文化惠民资金使用成效

投入文化惠民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勐焕街道东北里社区文化墙建设,芒市镇芒晃村宣传栏建设,促进我市基层文化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免开资金使用成效

2016年,投入免开资金167万元用于保证两馆一中心、农家书屋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全部向群众免费开放。市文化馆通过利用假期少儿舞蹈、美术、书法、琵琶古筝、葫芦丝等培训班,参加培训人群达200余人次。市图书馆充分发挥阵地作用,满足读者需求。接待读者13199人次,图书流通53610册次,开展农文网培学校服务培训4次 、受训1000余人次,同时,结合图书馆实际,开展了27次丰富多彩的活动。免开资金还用于芒市13个乡镇、街道、农场一年来开展的各项文化文艺活动、节庆文化体育活动及各项知识技术培训经费的补助。很大程度的丰富了我市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满足农民群众求知、求美、求乐的文化需求,促进了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和谐发展。

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专项资金使用

今年共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

步完善乡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村级文化活动室缺口资金”69万元,此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保证了村民群众开展各项文化文艺活动,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

四、 非遗项目资金使用取得成效。

今年投入非遗项目资金74万元,用于我市3个市级非遗项目《傣族民间文学——阿銮系列叙事长诗》、《芒市傣族传统木雕》、《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被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出版发行了《德昂族创世史诗——达古达楞格莱标》、《傣族象脚鼓舞》书籍,正在编撰《傣族剪纸研究》一书,预计2017年4月出版。开展了国家级非遗项目“傣族象脚鼓舞”传承培训3期。传承人集中展示精湛技艺、流程和文化内涵,各项民族文化遗产,即丰富民族文化知识,同时能够为创建云南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文化大省和创造更加绚丽多彩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挥一定的作用。

五、农村文化活动广场资金使用取得成效。

      2016年,投入农村文化活广场建设资金30万元及“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资2000余万元,建成了4块篮球风雨馆、4块排球风雨馆、1块天然草坪足球场,七彩云南全民健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2个,村级文化体育活动广场5个,乡镇灯光看台篮球场1个,安装健身路径7套。围绕全市精准扶贫、脱贫摘帽工作,新建了大新寨村和芹菜塘村2块村级篮球场,改造提升了大水沟和芒东村2块村级篮球场,配备篮球架6套、乒乓球桌20张、会议桌凳50套、会议音响设备1套、办公电脑1台、书架3个,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体育基础设施实现全覆盖。使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场地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激发了我市农村群众的健身热情,各乡镇、村民小组利用农闲、节庆日纷纷自发组织开展各项全民健身活动,形成了全市城乡健身的良好氛围。

六、群众体育、全民健身资金使用取得成效。

2016年,成功将芒市地区元旦越野赛场地移至芒市孔雀湖景区,并举办芒市地区地41届元旦越野赛,组织开展了“芒市首届风筝文化节”、《2016年中国·德宏芒市山地自行车暨户外越野挑战赛》、“汽车、摩托车骑行活动”、“芒市地区第41届孔雀杯职工运动会”等大型体育活动。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升。牢牢抓住芒市承办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的这个历史机遇,整合一切力量,全力以赴筹办好运动会,努力推动我市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跨越式发展。分别于1月28至2月2日、2月17日至24日、8月13日至22日,历史性的承办了“云南省2016年青少年举重预赛暨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举重预赛”、“云南省2016年青少年自行车锦标赛”、“云南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进一步推动了我市体育事业及体育产业的发展。老年人体育工作长足发展。继续推进老年体育组织建设,全市100%乡镇(街道、农场)、100%的行政村(社区)、70%的自然村建立了老年体育基层组织。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各样的老年体育文化活动,参与人数越来越多。先后开展了勐焕街道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暨迎新春文艺展演、重阳节期间系列活动。承办了德宏州第六届“轮办制”(芒市)老年人运动会,共设7个比赛项目,参与人数达1200余人,推动了我市老年人事业的发展。

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资金使用情况

今年投入资金43万元,在第二批“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工作上我局一共选派了15名优秀文化指导员到全市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提供服务,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三区”乡镇文化创新,充分展现了我市文化人才良好的精神风貌。2016年,在服务期间共开展了“三区”乡村文艺大看台4场,涉及200余人次;开展山歌古调、传统文化等资料收集工作共计3场次,涉及120人次;开展艺术创作共计4场次,涉及160人次;开展文体活动共计6场次,涉及340人次。

八、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2016年,我局申请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投入68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15个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边境民族文化团结广场、极边中原文化传承保护中心等项目建设,待项目建设完成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为加快和谐新农村建设步伐,抵御境外腐朽文化渗入,促进边疆各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社会稳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13个乡镇、农场的农村优秀文艺演出队发放多功能音响器材及电视机、象脚鼓等文化器材,为广大农村文艺队今后开展文化文艺活动提供了更有力的保证,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引导边境村农民群众开展积极向上、内容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创造一个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精神文化生活富足的和谐环境,着力提高边境地区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积极性。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包括部门(单位)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调整原因说明。

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单位:万元)

2015

2016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差异分析

一、财政拨款补助

1190.14

3246.61

2056.47

173%

人员工资增加及2016年全省首届青运会。

经费拨款

1190.14

3246.61

2056.47

173%

人员工资增加及2016年全省首届青运会。增加

  3.本年支出

1190.14

3246.61

2056.47

173%

人员工资增加及2016年全省首届青运会。人员工资增加

      1)人员经费

664.34

1258.85

594.51

89%

人员工资增加

      2)日常公用经费

223.51

226.76

3.25

1%

业务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02.29

398

95.71

31%

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可列表)。

2)差异原因分析。差异较大的应分析到具体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和具体单位。

收入支出决算与预算对比情况

部门预算

决算

比预算增减

增减比率

差异分析

一、 收入合计(万元)

3246.61

6244.15

2997.54

92%

上级安排专项资金从本级和上级部门取得收入;今年安排青运会资金收入

(一)财政拨款收入

3246.61

3612.36

365.75

11%

上级安排专项资金

其中:政府性基金

 

295.96

295.96

100%

上级安排专项资金

(二)其他收入

 

2631.79

2631.79

100%

从本级和上级部门取得收入

二、支出

3246.61

6304.5

3057.89

94%

人员调资和上级安排专项资金, 今年安排青运会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

1485.61

1648.5

162.89

11%

人员调资, 上级安排专项资金

人员经费

1258.85

1332.33

73.57

6%

人员调资

日常公用经费

226.76

290.93

   64.17

28%

上级安排专项资金

(二)项目支出

1761

4531.26

2770.26

157%

上级安排专项资金今年安排青支运会支出

行政事业类项目

1761

4531.26

2770.26

157%

上级安排专项资金

 

2.收入结构分析

各款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可分别制作饼状图)。2016年收入总计6244.15万元。

 

 

 

 

 

各款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可分别制作饼状图)。2016年支出总计630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可进行上下年对比、预决算对比,人均支出情况分析(可做表、柱图、折线图)。

 

 

 

 

 

 


 

 

 

 

 


备注:通过以上两图对比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都程下降趋势。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审核控制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9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审核控制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32.95万元减少2万元,减少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2.95万元,减少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减少1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审核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占58%;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占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市场执法用车、电影 、图书、演出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及开展各种文艺、体育活动租车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

1、国内接待费支出11万元,一年来开展文化、旅游、广电各项工作,接待旅游投资商等。接待120批次,接待人员3241人。

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11万元,与上年127.34万元相比增加37.77万元,增加30%,主要原因分析工作强度大,人员增加,用车频率增高,多项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公车平台租车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1480万元,比采购预算节约了14%,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48万元,比采购预算节约了18%,工程采购支出584万元,比采购预算节约了4%,服务类采购支出248万元,比采购预算节约了27%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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