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30天无理由退货”是德宏州深入推进“旅游革命”全面提升“购”的品质,切实维护游客权益,营造德宏“诚信旅游”良好环境,进一步提升德宏旅游形象的开创性举措,也是德宏向广大游客作出的郑重承诺,“30天无理由退货”“旅游购物轻松退”德宏一诺千金。
1、受理范围
游客在德宏州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旅游商品销售点所购买的旅游商品,符合受理条件,均可提出退(换)货申请。2、受理条件
(1)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退货、换货;
(2)未因人为原因造成商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的;
(3)提供购买旅游商品销售发票;
(4)申请人是团队游客的,需提供旅游合同;
(5)申请人必须要有明确的被诉方和具体的诉求、事实和理由;
(6)旅游销售方存在欺诈、诱导、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不予受理的条件
(1)保健食品、中药材、新资源食品等,游客人为原因改变物理性质,外形发生改变的;
(2)个人定制商品(如加上个人或特定标识的);
(3)因物流、运输等外力因素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商品损坏的;
(4)游客与流动商贩购买的商品;
(5)游客所购买的珠宝、翡翠类原石等原材料;
(6)旅游商品销售方已不存在的;
(7)购买互联网直播销售商品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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