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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云南省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的通知》《德宏州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第四批云南省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第四批云南省科技副总(以下简称“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支持领域
(一)岗位设置
科技副总是指从省内外高校(含高职院校,下同)、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选聘科研人员到云南省内企业兼任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
(二)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三大经济”领域及高原特色农业、绿色铝、硅光伏、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烟草、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文旅康养、现代物流等产业和相关学科专业领域。
二、申报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条件
(一)芒市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企业应当具有下列资质之一:企业为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法人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建有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
(三)意向人选明确的申报单位,意向人选及其所在单位与申报企业不存在创办、投资、入股等关系。
三、科技副总申报人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 60周岁,且未入选过前三批科技副总的科研人员。
(二)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派出单位为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本科院校、高职院校、部属院所、省属院所等。所在学科(领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省级及以上一流建设学科(高职院校申报人所在专业应为省级及以上优质专业)。
(四)省外申报人,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优先支持;省内申报人,“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五)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放宽条件。
四、申报程序
以企业为主体组织申报人(企业授权科技副总为项目负责人)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系统”)上申报,具体选择“科技人才与平台计划”下的“云南省科技副总”,填写云南省科技副总项目申请书,并提供与申请书内容相应的证明材料作为“其他证明材料”上传系统。填报及单位审核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5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企业全方位加强对科技副总政策和申报工作的宣传,扩大政策和工作知晓面。
(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科技副总。鼓励已选聘科技副总的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再次选聘。
(三)为进一步提高科技副总申报质量,请拟选聘科技副总的企业进入“第四批科技副总申报联络群”,以便做好全过程指导服务。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芒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科技股:兰丹,0692-2121561。
电子邮箱:lxkjjkjg@126.com。
地 址:芒市大街109号残联大楼6楼科技股。
芒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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