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芒市工业和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18454    作者: 日期:2018/2/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人员及车辆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核定在职编制人数25人,实有在职人数27人,超编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 27 人,退休人员36人;公车改革后实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二)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2.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定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3、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

4.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5.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6.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7.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保护无线电电磁环境,查处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8.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市内贸、外贸、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管理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负责拟订芒市内贸、外贸、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境外替代种植和口岸建设相关政策的建议;汇总编报和拟定全市年度进出口计划和贸易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芒市商务发展规划,提出体制改革意见和发展战略,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流通方式;拟订药品流通、促进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相关政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10.执行全市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指导全市企业参与周边国家经贸活动;负责指导全市涉及行业管理协会及商会工作。

11.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政府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芒市内贸、外贸、边境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利用外资管理服务、境外替代种植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参与有关东盟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活动,负责与有关业务的联系工作,组织芒市同有关国际组织的经济技术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12.指导全市利用外资申报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报告有关动态和建议,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全市口岸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口岸发展规划、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

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7.07万元,比上年下降38.4%,下降291.13万元。下降原因:外事办机构分出人员减少。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467.07万元,比去年减少29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282.07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85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20万元,业务费安排65万元)。下降原因:外事办机构分出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明细说明

1.2018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2.07万元,占总支出39.6%

1)工资福利支出安排 267.01万元,比上年下降10.89万元,下降比例3.9%,外事办机构分出人员减少。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 74.22万元,比去年下降3.56万元,下降比例4.58%,外事办机构分出人员减少,业务增多,随之经费安排减少。其中:办公费 17万元印刷费1万元、维修费0.77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9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会议费22万元(昆交会、边交会、系统组织运动会、各类展销会、企业表彰会议等)、其他4万元(公益性工资、志愿者工资、临工工资、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综治维稳、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等)、老干支部活动经费0.34万元、工会费 4.01万元、退休公用经费2.1万元。

核定标准:公用经费核定在编每人年均 3000元,超编每人900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6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安排5.84万元,比去年减少97.79%,减少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局机关不在核算。

核定标准:遗属补助8400元(遗属补助6000元、三项补助2400元),住房公积金按2017年应发工资总额12核定。

2.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2018年度开展工作中,安排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120万元,主要用于“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补助配套资金。

三、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120

 [附件: 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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