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关于2017年度芒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203    作者: 日期:2017/1/13

市直各有关单位、省州驻芒市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芒市科学技术奖用于奖励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做出显著贡献的公民和组织。重点奖励采取产学研结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在实施应用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公民和组织。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芒市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确保科技成果申报质量,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芒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组织推荐。

(二)坚持逐级评审择优推荐的原则。凡向市上推荐请奖的成果,应先报主管部门系统评委会,评审后择优向市科技奖励办公室推报。

(三)为加快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成果转化,鼓励近年来实施过省州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积极申报科学技术奖。

(四)推荐的科技成果必须按《云南省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规定》进行评价(鉴定、验收)和《云南省科技成果登记和信息发布实施办法》之规定,先行到芒市科技局科技股科办理成果评价及成果登记,才能推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学技术成果,不得推荐:

1.科技成果尚未进行评价、登记的;

2.对知识产权和科学技术成果的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有争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而未取得的;

4.主要内容已经获得国家、省、州科学技术奖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

5.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参加芒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科学技术发明奖的评审;同一候选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被推荐为两项以上(不含两项)项目的主要候选人;

6.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经芒市科技奖励办公室公告后要求退出评审的,如再次申报需间隔1年。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组成及装订顺序要求

(一)芒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

1.《芒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

2.应用证明(由推广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含生产情况、实施时间、经济效益等方面内容的证明);

3.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评价申请书、评价证书、有资质部门的检测证明,对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必须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对于土木工程类项目,应提交该项目工程验收报告);

4.发明及知识产权证明(授权发明专利说明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其他知识产权证明等);

5.其他有关材料(如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科技查新报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论著、论文被收录和被他人正面引用证明等)。

上述5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其中推荐书、应用证明、技术评价证书、科技查新报告为原始件(红印),其他资料可以使用复印件。

(二)芒市科学技术合作奖

1.《芒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合作奖);

2.被推荐者同意推荐的书面材料;

3.应用证明;

4.评价证明(如技术评价证书、验收证书、知识产权证明、行业准入证明等);

5.其他有关材料(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是合作协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科技查新报告、分析测试报告、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标准、使用说明书、学术论文等)。

上述5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其中推荐书、被推荐者同意推荐的书面材料、应用证明、技术评价证书、科技查新报告为原始件(红印),其他资料可以使用复印件。

四、其它要求

(一)申报芒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必须是通过科技成果评价或验收及行业准入、并已按要求进行了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二)申报芒市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的项目,每项的候选单位不得超过6个,候选人不得超过15名;候选单位及候选人排序须与相关技术评价证书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排序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三)市直单位完成的科技项目,由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到芒市科技奖励办公室。推荐材料必须线装成册,请勿另加封面或塑壳,成果登记表单独提交两份。

(四)所有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数据应与书面材料一致,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印章一致,姓名应当准确无误。

(五)经有关部门批准涉及保密内容的项目,其推荐材料电子版(刻录成光盘)和纸质材料,需派专人送至芒市科技奖励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不得通过网络报送。

(六)申报表格(《芒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科技项目验收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见附件材料。也可从芒市科技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mangshikeji.com/(项目管理中下载)

请各推荐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转发所属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五、联系方式

人:熊发箱、兰

联系电话:3028791   传真:3028791

电子信箱:lxkjjkjg@126.com 邮政编码:678400

通讯地址:芒市芒罕路24号(芒市科技局二楼科技股)

 

附件:1.《芒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芒市科学技术奖评审规则(试行)》

3. 《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4. 《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5. 《科技成果登记表》

6.《芒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奖)

7. 《芒市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合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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