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芒卫医罚〔2025〕16号)

浏览量:687    作者: 日期:2025/12/30

被处罚单位:芒市美末美甲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芒卫医罚〔2025〕16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230

违法事实:芒市美末美甲店存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由未取得有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经营者赵**为张**、张**分别操作洗文身、激光祛痣的医疗美容服务活动的违法行

违法依据和处罚依据: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行为”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没收涉案物品、器械

处罚机关:芒市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芒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