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芒市境雅清保健服务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3103MAE0BPBU6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芒卫公罚〔2025〕09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0月27日
违法事实:根据国家双随机工作任务,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芒市境雅清保健服务部公共用品用具抽检后检测结果显示: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06月30日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出具报告编号:MSCDC-GG-2025-028,样品编号:MSCDC-GG-2025-028-01~03(房间内),抽样日期:2025年06月17日,检验结果显示拖鞋、空气的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芒市境雅清保健服务部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行为。
违法依据和处罚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和《云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中“公共场所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违法行为的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的规定。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芒市卫生健康局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2121262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芒罕路35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