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芒卫公罚〔2024〕09号)

浏览量:3453    作者: 日期:2024/11/12

被处罚单位:芒市东方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3103MA6MGM6X3F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斑色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芒卫公罚〔2024〕09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1月06日

违法事实:芒市东方酒店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违法事实。

违法依据和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芒市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芒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