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芒卫公罚〔2024〕11号)

浏览量:3454    作者: 日期:2024/11/12

被处罚单位:芒市香民江宿酒店,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广腊亮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3103MACBF1KJ6A。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芒卫公罚〔2024〕11号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0月25日

违法事实:2024年08月28日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安排未取得有效艾滋病检测健康合格证明肖天荣、徐立任、云峰3名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

违法依据和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和《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1.针对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行政处罚2.针对安排未取得有效艾滋病检测健康合格证明肖天荣、徐立任、云峰3名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行政处罚,两项合并处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芒市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芒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