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4524    作者: 日期: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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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和上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指导下,依法在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等领域,包括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和采供血机构等)和卫生专业性人员执业许可,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主要涵盖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执法监督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管理三大方面,涉及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学校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打击无证行医和、非医疗机构、非法采供血工作等各个领域。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抓执法队伍行风建设

一是落实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狠抓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行风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内部各项制度,秉承“无规矩不成方圆”的发展理念,坚决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建设抓队伍建设,切实秉承和发挥蓝色卫监工作理念。二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全程纪实制度为抓手,将廉政教育、提醒、约谈、函询、诫勉作为工作调度和干部监管的经常性手段,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身边的人”。同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任务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与职务晋升、干部选任、评先评优和绩效分配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有效解决了压力传递不到位和“说归说、做归做”的“两张皮”问题。三是强化内部管理,筑牢政治定力盯紧重点环节。梳理权力数392个,梳理内部廉政风险机构6个,查找内部机构风险点20个,制定内部机构防控措施28条,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全面开展整改情况自查梳理,督促各股室强弱项、补短板,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四是强化内部稽查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共开展12次内部稽查,狠抓工作纪律,同时接到投诉举报18起,核实调查18起,回复18起。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及社会抚养征收案件58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

2、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及时研究制定了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1年党建和党务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党建制度“废、改、立”“学、用、做”工作的落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形成人人学制度、人人懂制度、人人守制度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主题党日等系列党建工作,继续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作用。2021年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4次,受教育人数106余人次,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2次,专题党课7次,谈心谈话14人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在职党员开展“志愿式”服务共9人次。经过大队党支部的系列努力,芒市卫生监督大队于2021年6月26日被表彰为“德宏州先进基层党组织”。

3、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卫生行政审批

一是深入推进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工作,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以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服务体系,全面实现了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网上归档全流程电子化许可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医疗机构、医师、护士行政许可已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彻底做到“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的行政许可模式,全面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影响政务服务形象问题的发生。二是充分利用电子化、网络化的优势和特点,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申请人外网申请→工作人员内网审核→审核结果外网反馈运行模式,全面杜绝审批人员外出学习、开会和休假等因素导致的审批滞留现象发生,同时,对卫生健康许可44个子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对于不需要现场审核的29个许可事项,全部实行“即办件”或“服务承诺制”模式进行窗口一站式审批,实现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向5分钟办结的转变,实现了当事人办事“多次跑”向“只跑一次”及“跑0次”的转变。2021年共审核卫生行政许可及其他服务事项1876件,已办结1876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无逾期、零投诉。

4、将疫情防控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常消毒工作融入监督检查中,持续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医疗卫生防控安全。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408户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150户次,疫苗接种点15个,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89份,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与73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承诺书》。二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对职业健康监护与管理情况、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危害告知、事故报告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2021年共检查用人单位21家,共下发整改意见书21份。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场所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公众安全。截至目前共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789户次、学校155户次、托幼机构10户次、饮用水单位315户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4户次,下发意见书2307份,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与公共场所负责人签订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及告知书400余份。四是把握重点,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级各类案件58起,其中简易程序42起,一般程序16起,没收涉案药品6起,没收违法所得24.3272万元,罚款金额91.3544万元。五是继续开展“谁执法普法”工作,加强对监管对象的培训力度,提高依法执业和疫情防控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共开展3期培训,参加培训人员16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六是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充分发挥哨点作用。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芒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大队将芒海、西山纳入到大队管理中,由大队统一管理,同时为压实责任,大队制定了《芒市卫生监督大队关于实施协管工作定人定任务分片包干实施方案》《芒市卫生监督大队关于卫生监督协管考核施方案》等措施,不断推动协管员队伍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协管工作质量。

5、按照上级统筹安排,深入推进“双随机”工作

2021年芒市“双随机”任务数为201户,其中公共场所128户(任务关闭12户),生活饮用水2户(任务关闭1户),学校卫生24户,职业卫生1户,放射卫生6户,医疗卫生12户,传染病防治10户,血液安全1户,妇幼健康17户。共监督完成188户,监督完成率为94.53%,任务完成116户,完成率为93.53%,完结率为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317.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收入266.17万元对比增加51.1万元,增长1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266.17万元增加51.10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本年度协管项目经费增加;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31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89万元,占总支出的66.47%;项目支出106.38万元,占总支出的33.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支出合计266.17万元对比增加51.1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本年度协管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卫生监督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89万元。与上年213.25万元对比减少2.36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部分支出由项目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卫生监督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38万元。与上年52.92万元对比增加53.47万元,增长101.04%,主要原因:本年度协管项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办公费20.32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12万元、邮电费6.22万元、差旅费1.42万元、专用材料费10.15万元、劳务费52.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1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4.1万元。开展工作情况: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408户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150户次,疫苗接种点15个,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489份,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与73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承诺书》;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4789户次、学校155户次、托幼机构10户次、饮用水单位315户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4户次,下发意见书2307份,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与公共场所负责人签订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及告知书400余份;共查处各级各类案件58起,其中简易程序42起,一般程序16起,没收涉案药品6起,没收违法所得24.33万元,罚款金额91.3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66.17万元对比增加51.1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本年度协管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单位部分

2.卫生健康(类)支出28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协管项目资金

3.住房保障(类)支出1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6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6万元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节约原则,且受疫情影响,出差及接待事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2020年与2021年均未发生“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发生需接待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2万元,与上年26.34万元对比减少6.42万元,下降24.37%,主要原因:部分支出由项目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5万元、电费0.02万元、差旅费0.32万元、工会经费2.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5万元、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卫生监督大队资产总额467.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2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41.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3.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354.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7.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   定  资   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67.86

26.23

441.63

323.47

29.31

88.8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卫生监督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106.38万元。其中:评结果为优的1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6100401111

  [附件: 芒市卫生监督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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