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
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州属驻芒市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全面实现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党政机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17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13号)、《关于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德卫发[2020]99号)要求全市所有党政机关都必须建成无烟党政机关,特制定了《芒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统一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请未创建的单位(附件4)认真按照《无烟党政机关验收评分标准(2020年版)》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创建工作。并于2021年12月16日10:00前将本单位《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单位信息收集表》(附件3)反馈致市爱卫办QQ邮箱34938252。2022年1月中旬芒市爱卫办将组织验收组对所有创建无烟党政机关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1.芒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2.无烟党政机关验收检查评分标准(2020版)
3.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单位信息收集表
4.2021年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名单
芒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附件1-3: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方案]
[附件: 附件4:2021年州市创建无烟单位名单]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2121262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芒罕路35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