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办事指南

浏览量:9509    作者: 日期:2021/3/8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办事指南


  芒市卫生健康

   20210110日发布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持有芒市卫生健康局发放的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二、办理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49项  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

三、实施机关

芒市卫生健康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审批条件

1.予以受理的条件
1)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2.不予受理的情形
1)未达到以上(1)—(2)的规定。
2)申请人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按新办证办理。

五、受理地点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广场中缅友谊馆一楼办证大厅B1区(芒市卫生健康局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星期一至星期四14:30~17:30。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ynzwfw.yn.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六、申请材料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它要求

1

变更申请表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应选用A4纸打印。

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4

营业执照复印件

复印件

1

申请人自备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5

授权委托书(属委托办理的)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原件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保证所提供材料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空白处加盖公章或当事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名(手印)和日期原件无需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即办件

八、审批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十、中介服务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无年检年审。

指定培训机构:

十二、资质资格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十三、审批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登记(发证)机关窗口、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受理:登记(发证)机关窗口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补齐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仍不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未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审查:公共场所申请经营者愿意按照“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审批”作出符合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和要求提供的材料后登记(发证)机关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决定: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对许可的在云南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综合管理平台登记其许可信息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对不予许可的制发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

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申请人到许可窗口领取或按申请人要求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

公开:按政策规定公开。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广场中缅友谊馆一楼办证大厅B1区(芒市卫生健康局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692-2272800。

    3)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ynzwfw.yn.gov.cn/

(二)咨询回复

⒈窗口咨询和电话咨询的,当场能够答复的当场回复,当场不能答复的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

通过网络咨询的,在30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网上服务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或到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广场中缅友谊馆一楼办证大厅B1区(芒市卫生健康局窗口)现场咨询及电话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市政务服务中心芒市卫生健康局服务窗口在受理审批结束,当场制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正副本交申请人。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罕路35号(芒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投诉:0692-2121262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http://ynzwfw.yn.gov.cn/

信函投诉: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芒罕路35芒市卫生健康局,邮编678400。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芒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作出的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芒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或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向芒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网站下载(http://www.dhms.gov.cn/wjj/Web/index.aspx)或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备注:芒市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全程电子化操作步骤:登录南政务服务网(建议使用谷歌或搜狐浏览器)用户注册登录实名认证(进入用户中心认证)切换区域和部门选择“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选择“芒市”选择“芒市卫生健康局”点击“确认前往”找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点击>”符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点击“在线办理”点击“我已阅读”完善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照材料名称上传相应材料点击“下一步”点击“提交申请”申请成功(详情查看:芒市卫生健康局全程电子化许可申请操作步骤)。

 

 

 

 

 

 

 

 

 

 

 

 

 

 

 

 

 

 

附件1

                  


附件2:相关文书、表单

 

申请号:

申请日期:

 

  

卫生许可变更申请书

 

 

 

 

 

 

 

 

 

 

 

 

 

申请单位(公章) XX(与营业执照上一致)

填表日期       X      X     X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本申请书仅用于公共场所、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放射、职业等卫生许可证件相关事项变更,不适用于生产场所、经营场所搬迁

2填写本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规、申报指南与受理规定,未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3、本申请书封面“申请单位”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4、填写本申请书须用钢笔、碳素笔或电脑打印,要求书写工整、清楚,文字要完整、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5、申请变更单位名称或地址名称的,“申请单位”“单位地址”栏填写原名称;

6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类别”指公共场所卫生、消毒产品卫生、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等;

7、本申请书一式一份,下载时双面打印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经办人

 

电 话

 


卫生许可证号或产品批件号

 


申请变更项目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名称                           

生产地址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 □     

许可范围(项目)  产品规格或名称□ 仪器设备□


变更理由

XXXXXX


拟变更单位名称

原单位名称


 

 


拟变更单位(生产)地址名称

原单位(生产)地址名称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

原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称


 

 


拟变更许可范围(项目)、产品规格或名称、仪器设备

原许可范围(项目)、产品规格或名称、仪器设备


 

 

申 请 需 提 供 资 料

请在已提供资料□打ü

1、变更申请表;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属委托办理的)

以上材料(申请书除外)每页均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保 证 书

申请单位保证:本申请书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附资料中的数据均为研究和检测该产品得到的数据。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XXX        

申请单位  (公 章)

X年 X 月X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芒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