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卫生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芒市镇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算单位支出情况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 芒市镇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镇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为计划生育提供技术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护理;预防保健,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大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并督促村卫生室做好扫码戴口罩测体温和发热病人监测等工作。2.认真开展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工作。3.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凝聚力。4.深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5.扎实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6.全面提高艾滋病感染者管理质量,深入推进防艾工作。7.持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优化服务模式,保障群众健康。8.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落实基本药物制度。9.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45.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5.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563.73元对比减少18.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中包含街坡业务用房租赁费17.1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545.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5.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5.44万元(本级财力545.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563.73元对比减少18.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中包含街坡业务用房租赁费17.1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45.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4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44万元,与上年563.73元对比减少18.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中包含街坡业务用房租赁费17.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万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538.69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31.40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3.68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6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2020年预算0万元对比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无。
[附件: 芒市镇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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