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三台山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芒市三台山乡卫生院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芒市三台山乡卫生院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院设置的诊疗科室有:临床科(含住院和门诊)、公共卫生科、中医科等。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三台山乡卫生院重点工作如下:
扎实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继续致力于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有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问题得到合理保障,看病就医更加方便。
继续加强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升工作,进一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稳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综治维稳等其他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人(其中正常退休2人,提前休0人,已转入社保)。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2020年196.13万元增加了45.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编制人员工资调资增加;二是村医财政补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41.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1.6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1.68万元(本级财力241.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2021年一般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196.13万元增加了45.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编制人员工资调资增加;二是村医财政补助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1.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比2020年196.13万元增加了45.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编制人员工资调资增加;二是村医财政补助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5万、用于卫生健康支出200.81万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17.5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241.6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241.68万元,比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96.13万元,增加了45.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费增加。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公共预算总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 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无进行公开 [附件: 芒市三台山乡卫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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