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卫生健康局

芒市保健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8981    作者: 日期:2020/2/1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预防保健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以下服务:

1.公共卫生服务: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2.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3.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等,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机构数1个,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数1个,无增减变动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提升医院质量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提升群体保健质量工作。出台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按量考核逐步向按质考核转移,加快工作信息化进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信息安全与质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手段提高群众认知度。二是全面提升中心临床保健业务质量提升。2020年定位质量提升年,以医疗、护理质量为基础,涵盖各个科室的质量提升工作,要求健全制度、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规范操作。抓质量,促品质,全力提升中心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全力达成消除三病母婴传播认证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完善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培养。以基层为重点加强“三病”母婴传播工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层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能力。三是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和管理。建立并完善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数据信息质量控制、提升数据分析和利用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健全实验室网络,提高检测服务质量。五是做实人权、性别平等和社会参工作。营造尊重患者权益的社会氛围,重视弱势群体的宣传,积极开展感染者育龄夫妇心理支持活动。六是加强预防母婴传播宣传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的预防母婴传播观念、责任意识。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高发地区、高发领域、高发人群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

3.全力推进创等工作和两个中心建设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工作。将继续根据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的要求,全面规范医院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能力建设为重点,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确保2020年底除硬件条件以外所有制度、流程、规范、技术,以及持续改进等内容全部达标。二是抓好两个“中心”建设。芒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中心,通过2019年的努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危急新生儿救治中心创建条件已基本达标,危急孕产妇救治中心在人才、设备方面仍然存在不成熟条件。2020年,中心将补齐两个中心建设在人才、设备、硬件上的短板,力争年度内完成“两个中心”建设达标,充分履行该院作为市级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急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的功能职责,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急危重症新生儿救治能力和水平。

  1.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03人。在职实有10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2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8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6.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1120.40万元,对比增加66.11万元,增长率5.90%,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86.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6.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6.51万元(本级财力1186.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1120.40万元,对比增加66.11万元,增长率5.90%,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6.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8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1、基本支出1120.40万元,1、项目支出0万元,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6.11万元,增长率5.90%,增长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15.20万元、2、卫生健康支出(210)1171.3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86.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0年1186.5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6.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8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1、基本支出1120.40万元,1、项目支出0万元,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6.11万元,增长率5.90%,增长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

    原因是:芒市保健院本级财政不安排资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指标设定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指标设定参考分值100分,本机构目标设定分值93分.

    投入指标10分:其中:(1)目标设定参考分值4分,机构目标设定分值4分、(2)预算配置参考分值6分,机构目标设定分值6分.

    过程指标30分:其中:(1)预算执行参考分值13分、机构目标设定分值13分.(2)预算管理参考分值15分、机构目标设定分值12分.(3)资产管理参考分值2分,机构目标设定分值1分.;

    产出指标60分:其中:(1)职责履行参考分值20分、机构目标设定分值19分.(2)履职效益参考分值40分。机构目标设定分值39分.

    2、因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本级财政不安排资金,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指标分值为零分。

     [附件: (部门版)131005芒市妇幼保健院_20200121123755]  [附件: (公开版)131005芒市妇幼保健院_20200206125443]  [附件: 附件1保健院预算绩效指标设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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