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五岔路乡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方案》、《德宏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计划》和《芒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向脱贫攻坚发起总攻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做出的重大决定,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各站办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遵循,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攻坚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目标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紧盯目标任务,彻底解决存在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6月底全乡未脱贫3户12人达到退出标准,4487人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30户边缘户得到有效帮扶,致贫原因全部消除,脱贫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全胜,坚决兑现庄严承诺。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户户达标、村村提升、问题清零”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按照“户户达标”的要求,做到贫困户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不返贫;边缘户得到有效救助,不出现新增贫困户。4月底以前以就业为主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有稳定就业岗位;以种养业或其他经营性项目为主的家庭生产经营良好,有稳定的增收产业和增收渠道;兜底对象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兜准、兜稳、兜住。贫困人口年内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和超过贫困标准。
——按照“村村提升”的要求,建制村全面达标。村内基础设施、村集体经济、公共服务全部达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消除,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特色产业。
——按照“问题清零”的要求,问题全面清零销号。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各站办所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全部清零销号,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全面落实。
三、时间要求
2020年3月20日至6月30日。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就业扶贫。用好用足就业措施,全力稳岗拓岗,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优先在项目开工、企业复工复产、新型经营主体用工等方面使用贫困劳动力。加强扶贫车间建设,积极服务扶贫企业,帮助协调给予企业用工技能培训。依托东西部协作,严格按照市级要求积极组织富余劳动力输出就业,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的精准对接,组织劳动力“点对点”“一站式”有序返岗。积极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上有老下有小,生产资料少,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家庭能就近就地就业,杜绝简单发钱发物现象,确保实现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户家庭至少1人转移就业。(牵头部门:乡社保中心,责任部门:各村“两委”、各驻村工作队)
(二)强化产业扶贫。落实好2020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和小额信贷政策,确保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贫困户,户户有增收产业,结合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政策,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鼓励积极与贫困户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扶贫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依托“互联网+”、“扶贫爱心超市”等电商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单位爱心助农工作的开展,抓住定点帮扶机遇,丰富消费扶贫产品,认真抓好消费扶贫工作,拓宽消费扶贫渠道。(牵头部门: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责任部门:乡扶贫办、乡农经站、乡经济发展办、各村“两委”、各驻村工作队)
(三)强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落实。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责任,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外不失学辍学。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提高乡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5月底全面完成动态新增4类对象危房改造,结合抗震安居房建设,继续实施“非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改造,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到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对象、标准、管理有效衔接,确保兜底对象“兜得准、兜得稳、兜得住”。
(牵头部门:乡扶贫办,责任部门:两不愁三保障行业部门)
(四)强化易地扶贫搬迁持续帮扶。加快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复垦复绿等工作,强化后续帮扶措施落实,积极配合市级完成2019年搬迁项目的检查验收审计,做好产业发展、扶贫车间建设,劳动力转移就业、就医就学、村委会治理、基层党建、社会融入,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牵头部门:乡易地搬迁指挥部,责任部门:乡党建办、乡国土所、乡社会事务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社保中心、各村“两委”)
(五)强化问题整改。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和脱贫攻坚问题大排查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等,“举一反三”抓实整改,确保问题清零销号。要进一步细化帮扶措施,结合农户自身发展意愿,将产业帮扶与贫困户稳定增收结合起来,同时大力推广“资金变资产,资产变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二次分红”等新型带贫益贫机制,坚决杜绝“一发了之”“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6月30日前问题整改到位,销号清零。(牵头部门:乡扶贫办,责任部门:乡直各站办所)
(六)强化内生动力激发。要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坚持“富口袋”和“富脑袋”并重,要通过“自强、诚信 、感恩”教育活动的开展,利用“道德小屋”“爱心超市”,积极推广“五星评定”“积分兑换”的做法,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全面推广“以工代赈”、“按劳取酬、优先取酬”、“以购代赠”等帮扶方式,坚决杜绝养懒汉;要注重培育新观念,完善新机制,倡导新生活,树立新风尚,展示新气象。解决群众思想贫困、精神贫困的问题,实现“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我能脱贫”的转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牵头部门:乡党政办、扶贫办,责任部门: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
(七)强化脱贫成果巩固。落实《芒市防致返贫风险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强化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密切关注疫情影响贫困人口产业就业情况,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帮扶、防止返贫。(牵头部门:乡扶贫办,责任部门: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
(八)强化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前期包装力度,做好项目前期筹备,及时完善项目库建设,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强化资金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为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提供保障。(牵头部门:乡财政所,责任部门:乡扶贫办、乡农经站、乡村建环卫中心、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两委”)
(九)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充分发挥数据管理和共享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压实各驻村工作队、各站办所主体责任,充分利用“云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全面纠正问题数据,倒逼问题整改,精准锁定脱贫攻坚对象数据,帮扶措施、扶贫成效,全面实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确保经得起检查督查、考核评估和国家普查,更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牵头部门:乡扶贫办,责任部门:乡直各站办所、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乡直各站办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百日总攻行动”,将此次“百日总攻行动”做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总抓手,各挂村领导亲自安排、亲自督办,做到既督又战,分管领导要具体研究、具体组织、具体安排部署,各站办所要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继续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的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摘”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抓好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确保问题清零,实现高质量脱贫。
(二)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乡直各站办所要充分落实好国家和省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整合人力物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完善动态管理、定期研判、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做到户户达标,确保任务落实、问题整改清零,脱贫质量全面提升。要把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纳入考核内容,压实各部门、各站办所的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乡直各站办所要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多措并举,总结好宣传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怀,宣传脱贫攻坚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的成就,总结一批推进工作的方法和机制,推广一批典型案例,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弘扬打赢脱贫攻坚的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舆情应对,认真听取善意批评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坚决打击和制止恶意攻击、炒作放大脱贫攻坚个别问题的作为。
(四)严守纪律规矩,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乡直各站办所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市委实施办法,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严格压缩会议、文件、材料,严格控制填表报数。对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结束后,各村“两委”、乡直各站办所要结合各部门职责撰写专题报告,于6月28日前上报乡扶贫办汇总上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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