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是继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后,省委、省政府结合云南统计监督工作实际,从充分发挥统计督察作用、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加强对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等方面提出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前后呼应,互相衔接,共同构建起统计监督制度之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对《若干措施》的认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若干措施》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党委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但是,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有力,统计服务的水平还不够高,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时有发生。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若干措施》,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精准有效服务芒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若干措施》是准确监测评价经济运行状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统计监督是对统计调查、统计报告职能的延展和深化,能够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变化,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温度计、晴雨表、指示器和风向标的作用。深入学习贯彻《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主要宏观指标和先行指标的监测,有助于准确评价经济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及时反映和揭示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与问题矛盾,有助于推动芒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注意力集中到解决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像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这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上。
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若干措施》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若干措施》明确了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明确统计监督的五大任务,提出了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措施。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好《若干措施》,加快建立统计机构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筑牢统计数据质量基础,发挥好统计监督优势,切实解决芒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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