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法治化工作水平,为芒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12月9日,芒市统计局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了一次国家法律法规大学习。
会上,郝炜局长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引导广大机关干部充分认识到了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大意义。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解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涵盖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不仅与我们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而且与政务服务工作息息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
会议强调,一是突出学习引领,做学习的表率。不仅要加强原文学习,更要结合案例进行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要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表率,在深入学习、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上发挥示范作用,学懂吃透国家法律法规精神,正确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核心要义,掌握其中的法理逻辑,正确认识其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二是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起来,做活学活用的表率。统计干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一个重要的着力点、切入点就是要思考国家法律法规和统计服务工作有着怎样的联系,对统计服务工作提出什么新的要求,统计工作中应该注意什么、加强什么、改进什么、防范什么。要善于把国家法律法规与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做好各项为民便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本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法治意识,为今后开展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斑色路1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