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统计局

芒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6542    作者: 日期: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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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统计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省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市委、市政府、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力、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搞好统一信息咨询服务。

6、依法审定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乡镇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7、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8、承办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是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全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聚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这条主线,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二是扎实开展党史知识学习。以《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四本书为基本学习教材,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福建、青海、广西、西藏等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入行动。三是认真落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高质量完成各项常规统计报表和专项调查工作。

1)高质量完成各项常规统计调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国民经济核算、基本单位、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零和住餐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服务业、能源、劳动工资、科技等多项常规性统计调查任务。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评估和分析源头数据,保质保量地完成2021年各种月报、季报工作。并及时把统计成果开发为《芒市统计》《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等资料;完成了《2018芒市统计年鉴》《2019芒市统计年鉴》的编印工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方便、直观、全面了解芒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2)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定期参加经济运行调度会,研判分析,及时报送监测预警报告。在重要时间节点,注重围绕经济增长的速度、结构、质量、效益以及经济运行的亮点难点趋势等开展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考。

3)规范管理,依法统计。统计局始终把依法治统作为提高数据质量、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大力推进依法治统。一是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精神的学习和宣传,不断深化学习效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将统计执法贯穿于日常统计工作当中,确保统计基础工作更扎实、上报资料更及时、调查流程更规范、统计台账更健全、数据来源更清楚、资料保管更完善,切实发挥依法治统对统计数据质量的保驾护航作用。今年,芒市统计局共对40家规上企业进行核查。核查的重点是工业生产总值、房地产业开发投资完成额、服务业营业收入、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以及批发和零售业的销售额。通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提高了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企业进一步完善统计报表制度,压紧压实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数据的上报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4)持续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开发工作。从满足政府、服务社会的需求出发,以人口普查资料分析研究为主,精心组织开展人口普查专题研究,切实做好普查主要成果分析,发布普查公报,为推动芒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面详实可靠的统计数据信息支持。完成了芒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的发布。

5)认真做好202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大型国情国力调查,为保证芒市人口变动抽样工作有序、有效、稳步的开展,统计局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上级要求来组织实施,并将任务细化到各乡镇。此次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芒市共抽中2个乡镇、12个调查小区,1083户,3249人;抽调调查指导员、普查员25人。

3、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政治学习、政治教育、政治训练,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二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主课和必修课,充分运用“万名党员进党校”“修远大讲堂”“党建读物学用平台”“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等载体,采取集中学习、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规矩。统计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一是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局班子及时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整充实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芒市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芒市干部作风“整治年”工作方案》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部署会,要求党员干部通过自己找、别人帮、领导提的方式,逐项查找作风问题,针对性制定干部作风问题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机关干部作风“庸、懒、散、推、拖、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优良工作作风。

4、防范化解风险,抓好疫情防控。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指示精神,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举措,加强疫情对经济影响统计监测,做好统计分析等统计服务工作。一是不定期召开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会,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兼顾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坚持常态化防控,精准化防控。二是积极深入企业调研,全面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芒市经济的影响,千方百计做好统计数据生产、综合分析、预测预警、数据解读和信息报送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应对疫情提供及时可靠的统计信息和意见建议。三是积极配合营水社区多次开展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入户排查重点人员情况、签订疫情防控告知书、宣传“七个一律”等工作。四是安排党员干部参与边境卡点值守、轮流进行24小时不停歇智慧边防监控值班等。

5、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制,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实行舆情信息员制度,抓好舆论引导,严格舆情管控。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先进典型”“红色故事大家讲”“党旗红、党徽红、志愿红”等活动。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统计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更好地开展统计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氛围。

6、认真做好平安建设工作。按照《芒市2021年度市级单位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统计局不断加强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创文、爱国卫生运动、风险评估、保密、妇女、老干部、见义勇为、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教育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19.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5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收入574.88万元对比减少155.29万元,下降27.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574.84万元减少155.27万元,下降27.01%,主要原因是上年有脱贫普查和人口普查项目经费增加较大,而本年没有大型普查和调查;其他收入比上年0.04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本单位其他收入主要为部门返还手续费,本年度手续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1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29万元,占总支出的91.1%;项目支出37.33万元,占总支出的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574.85万元对比减少155.23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本年没有大型普查和调查,年初预算减少,致使年末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统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2.29万元。与上年445.44万元对比减少63.15万元,下降14.18%,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大型普查和调查,年初预算减少,致使年末支出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6.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33万元。与上年129.41万元对比减少92.08万元,下降71.15%,主要原因是上年有脱贫普查和人口普查项目经费增加较大,而本年没有大型普查和调查。本年度项目开支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临聘人员工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574.84万元对比减少155.27万元,下降27.01%,主要原因是上年有脱贫普查和人口普查项目经费增加较大,而本年没有大型普查和调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统计业务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0.66万元、失业保险支出0.48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4.农林水(类)支出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2020年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租车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2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上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4万元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本年未发生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不发生公务接待事项、未购置公用车辆,致使“三公”经费支出数额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年内未发生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2万元,与上年125.49万元对比减少59.57万元,下降47.47%,主要原因:上年有脱贫普查和人口普查,培训费支出较大,而本年没有大型普查和调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同比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4万元、印刷费1.47万元、电费1.19万元、邮电费4.76万元、差旅费0.96万元、维修(护)费0.51万元、培训费0.28万元、专用材料费0.23万元、劳务费9.04万元、工会经费3.43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32.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统计局资产总额169.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5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69.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0。与上年相比164.24,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5.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82项,账面原值36.6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   定  资   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9.58

0.55

169.03

26.09

 

 

142.94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芒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37.33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1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001111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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