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统计局

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7325    作者: 日期: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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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芒市统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预算05-2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预算06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省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市委、市政府、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力、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的公报,搞好统一信息咨询服务。

6)依法审定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乡镇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7)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8)承办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普查中心、能源投资统计股、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统计法规股6个股室所属单位1个,即是:遮放农场管委会统计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日常统计业务。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和房地产业、新兴服务业、劳动工资、县域经济监测、文化产业、科技、交通等专业统计及数据发布。

2.普查及调查工作。芒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成果开发工作,完成临时调查任务。

3.做好乡村振兴驻村工作。

4.统计资料的印刷及数据的发布。

5.承办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4.8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458.71万元对比减少33.89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财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人均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000元,同比下降1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4.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4.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4.82万元(本级财力424.8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458.71万元对比减少33.89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财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人均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000元,同比下降1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4.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82万元,与上年458.71万元对比减少33.89万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财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人均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000元,同比下降10%。;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343.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保障日常运转、临时调查任务等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4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16.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22.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424.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1.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0.49万元、津贴补贴155.14万元、奖金7.54万元、绩效工资7.51万元、社会保险58.59万元、住房公积金22.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64万元包括办公费11.6万元、印刷费4万元、电费1.56万元、劳务18万元、工会经3.68万元、福利费2.96万元、其他交通费28.5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20.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3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4万元包括遗属生活补助0.84万元、其他生活补助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4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62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统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统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较上年0.4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共计接待3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统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100%的原因主要是原有公务用车到期报废后,因资金困难尚未购买,今年将购车费用列入预算,导致增幅达10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总体目标主要为5项,为完成绩效目标预算总收入 424.82万元,主要将用于完成以下绩效总体目标:一是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包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361.44万元;二是完成保运转公用经费及业务费58.2万元;三是做好遗属人员生活补助0.84万元;四是为做好老干部工作预算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66万元;五是工会经费3.68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64万元,与上年123.85万元对比减少45.21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财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人均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2000元机关运行经费分别用于局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统计局资产总额169.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55万元,固定资产169.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统计局无2022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预算05-1表预算05-3表、预算06表、预算08表、预算09-1表、预算09-2表、预算10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000111

 [附件: 芒市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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