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6〕7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62号)、《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芒政办发〔2016〕7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推统计工作全面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把社会关注的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及经济运行监测等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包括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芒市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芒市人民生活等相关统计数据公报,大型普查和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数据,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等。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建立及时报送和更新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
(二)推进决策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
(三)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依法公开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
(四)规范制度并严格执行
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评审,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要求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芒市统计信息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规范流程办理,加强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五)加强信息公开能力建设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分管,有关工作要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年内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落实;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职能。
(二)加强统筹落实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明确负责落实的事项,认真梳理提出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考核督查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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