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师职称聘用工作,推进干部职工人事改革,完善我校教师岗位聘用制度,使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选出优秀的岗位人才,结合《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九年制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聘、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职称聘任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教职工能进能出的思路,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运行机制,以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促使教师的成长,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适用范围
教职工岗位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任。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从仓 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甘家泉 常务副校长
成 员:唐明聪 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保拽撒 工会主席
杨腊北 副校长(德育安全)
保恐龙 副校长(后勤)
曹明荣 勐丹爱国小学校长
肖 娟 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立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唐明聪 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成 员:李红英 教务主任(小学)
李维信 党支部支委
曹明荣 勐丹爱国小学校长
(三)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保拽撒 工会主席
副组长:肖 娟 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赖明春 教务主任(中学)
潘继萍 教科室主任(小学)
周茂丹 勐丹小学教务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肖娟担任,负责对满足条件的教职工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并向人事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四、具体考核办法
(一)专业技术岗位
1. 基本条件
(1)具备《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2)具有中学教师的合格学历,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无违反师德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具体条件
(1)高级教师一级(五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任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七级岗位满4年或六级岗位满2年。
(2)高级教师二级(六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任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七级岗位满2年。
(3)高级教师三级(七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取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一级教师一级(八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任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岗位满4年或九级岗位满2年。
(5)一级教师二级(九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任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岗位满2年。
(6)一级教师三级(十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取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7)二级教师一级(十一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任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岗位满2年。
(8)二级教师二级(十二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取得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9)三级教师岗位(十三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取得三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工勤技能岗位
1. 基本条件
(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近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无违反师德行为,无违法行为。
2. 具体条件
①高级工岗位(三级岗位)具体条件
取得高级工职务资格证。
②中级工岗位(四级岗位)具体条件
任中级工职务(五级岗位)满2年。
③中级工五级岗位具体条件
取得中级工职务。
④初级工(普通工)岗位具体条件
取得初级工技术职务或转正定级的可聘为初级普通工岗位。
(三)考核办法
1. 教职工满意度测评。拟聘教职工总结自己在所属岗位的工作情况,并对晋升后的工作进行计划,形成报告后在教职工会议上进行述职。教职工根据其述职报告,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在80%以上(含80%)者进入下一环节。
2. 学校考评小组根据测评出的结果,对达到测评结果的拟聘教职工参照《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九年制学校岗位聘任量化细则》进行工作业绩考核。
3. 摸索实践阶段仅针对符合晋升条件的教职工,条件成熟后将对每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一年一聘。
五、岗位聘用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学校教职工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二)聘用到各类岗位的教职工,按照新聘用岗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1年,每年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终综合考核结果,决定续聘、低聘和解聘工作事项。
(三)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如所空缺岗位竞聘者未能在竞聘过程中顺利受聘,该岗位继续空缺,待第二年重新竞聘该岗位。
六、实施步骤
1.公布岗位。学校根据教职工岗位实际情况,公布空缺岗位。
2.报名申请。应聘教职工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申请应聘相应的岗位,应聘教职工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学校行政办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公布应聘人竞聘岗位情况。
4.竞聘上岗。一是公示考核办法和各工作小组成员;二是组织对竞聘者进行教师满意度统计,满意度达到要求方可进行考核,实行量化评比,量化分高者优先聘用。
5.研究决定。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结果进行复核,并得出拟聘教职工名单。
6.结果公示。拟聘教职工名单公示期为7天。
7.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九年制学校聘用教职工花名册》和相关材料。
8.上级部门批准后,与教职员工按照所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系列手续。
本考核办法于2020年4月29日放入我校教职工工作群进行讨论,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修改,2020年4月30日教职工会进行表决,2020年起我校岗位晋升、职称晋级工作将遵照此方案执行,组织机构根据年份具体情况另行选定人选。
附:《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九年制学校岗位聘任量化细则》
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九年制学校
2022年6月8日
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九年制学校
岗位聘任量化细则
在岗位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考核工作中,如出现同等条件,将根据工作实效进行量化考核,决定聘用人选。具体量化评分细则如下:
1. 履职岗位期间年度考核得分
获优次数 × 2分 + 合格(称职)次数×1分(年限参照竞聘前一级岗位的年限)。
2. 履职岗位期间岗位得分
科任教师任教年数 × 0.5分+担任各处室人员年数 × 0.5分 + 担任学段长年数 × 1分 + 担任学科长 × 1分 + 担任班主任年数 × 1分 + 担任处室主任职务年数 × 1分 + 担任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年数 × 1.5分(注:①在工作量饱和情况下,跨科目授课教师按跨科目数参照科任教师任教年数计算得分,跨年级授课教师按跨年级数参照科任教师任教年数计算得分;②兼职人员岗位得分按在岗时限进行累加;③顶岗期间担任过岗位职务的,以芒市教育体育局下发正式文件为准,其他一律按照科任教师计算。一年以10个月计算,计算到月)。
3. 履职岗位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得分
每学期统考学科科目成绩在市乡镇成绩排名第一记4分,第二记3分,第三记2.5分,第四记2分,第五记1.5分,在市乡镇平均成绩以上记1分,校平均成绩以上记0.5分(均分两类计算即平均分和及格率;排名与超市、校成绩不冲突,但市、校成绩只取最好,跨级、跨学科任教也只取最好成绩) + 获得国家、省、州、市、校综合表彰分别加2、1.5、1、0.5、0.2分(可累加) + 获得国家、省、州、县、校学科教学比赛获奖分别加2、1.5、1、0.5、0.2分(可累加) + 执教国家、省、州、县、校级公开课等分别加2、1.5、1、0.5、0.2分(可累加) + 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省、州、市竞赛活动获奖,一等奖分别加2、1.5、1、0.5,奖励等次下降一名相应得分下降0.2分,优秀奖参照二等奖,团体奖参照个人奖(可累加) + 特长生专业上线1人加0.5分(可累加)。(注:教学成绩如未参加全市排名教师按学校教务处制定的标准,根据完成情况量分,达到标准每学期加1分。无教学成绩按学校制定的工作量标准,根据完成情况量分,达到标准加1分。综合表彰指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表彰奖励)
4. 履职岗位期间教科研工作业绩得分
参编一部国家、省、州、县级的专著分别加2、1.5、1、0.5分(可累加,以参编刊物原件为准)+在国家、省、州、市、校级发表或获奖论文每篇加2、1.5、1、0.5、0.2分(可累加,以获奖证书或刊物为准)+ 参加一项国家、省、州、县、校级的课题研究分别加2、1.5、1、0.5、0.2分(可累加,以参编刊物原件为准)+ 编制校本教材,每本加2分。
5. 各部门管理得分
履职岗位期间不按时、按要求上交各种材料,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教职工会议和学校活动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缺课每次扣1分。只减不加。(上交材料数据由收取部门负责人提供,出勤由办公室登记,考核时限为履职岗位期间)
6. 总得分
总得分为前五项之和,得分高者即为拟聘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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