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师职称聘用工作,推进干部职工人事改革,完善我校教师岗位聘用制度,使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选出优秀的岗位人才,结合《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九年制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聘、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职称聘任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教职工能进能出的思路,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运行机制,以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促使教师的成长,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适用范围
教职工岗位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任。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 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中选定
成 员:班子成员
(二)成立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从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中选定,但应为当年本人、配偶或亲属非岗位晋升、职称晋级人员。
成 员:从教职工中选定,但应为当年本人、配偶或亲属非岗位晋升、职称晋级人员。
(三)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从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副校长中选定,但应为当年本人、配偶或亲属非岗位晋升、职称晋级人员。
副组长:原则上为办公室主任,但当年本人、配偶或亲属为岗位晋升、职称晋级人员时另行选定。
成 员:从教职工中选定,但应为当年本人、配偶或亲属非岗位晋升、职称晋级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从班子成员中选定,负责对满足条件的教职工进行考核,公示考核结果,并向人事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四、具体考核办法
(一)专业技术岗位
1. 基本条件
(1)具备《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2)具有中学教师的合格学历,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无违反师德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具体条件
(1)高级教师一级(五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任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七级岗位满4年或六级岗位满2年。
(2)高级教师二级(六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任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七级岗位满2年。
(3)高级教师三级(七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取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4)一级教师一级(八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任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岗位满4年或九级岗位满2年。
(5)一级教师二级(九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任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十级岗位满2年。
(6)一级教师三级(十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取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7)二级教师一级(十一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任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十二级岗位满2年。
(8)二级教师二级(十二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取得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9)三级教师岗位(十三级岗位)
①符合《芒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
②取得三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工勤技能岗位
1. 基本条件
(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近两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无违反师德行为,无违法行为。
2. 具体条件
①高级工岗位(三级岗位)具体条件
取得高级工职务资格证。
②中级工岗位(四级岗位)具体条件
任中级工职务(五级岗位)满2年。
③中级工五级岗位具体条件
取得中级工职务。
④初级工(普通工)岗位具体条件
取得初级工技术职务或转正定级的可聘为初级普通工岗位。
(三)考核办法
1. 教职工满意度测评。拟聘教职工总结自己在所属岗位的工作情况,并对晋升后的工作进行计划,形成报告后在教职工会议上进行述职。教职工根据其述职报告,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在80%以上(含80%)者进入下一环节。
2. 学校考评小组根据测评出的结果,对达到测评结果的拟聘教职工参照《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九年制学校岗位聘任量化细则》进行工作业绩考核。
3. 摸索实践阶段仅针对符合晋升条件的教职工,条件成熟后将对每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一年一聘。
五、岗位聘用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学校教职工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二)聘用到各类岗位的教职工,按照新聘用岗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1年,每年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终综合考核结果,决定续聘、低聘和解聘工作事项。
(三)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如所空缺岗位竞聘者未能在竞聘过程中顺利受聘,该岗位继续空缺,待第二年重新竞聘该岗位。
六、实施步骤
1.公布岗位。学校根据教职工岗位实际情况,公布空缺岗位。
2.报名申请。应聘教职工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申请应聘相应的岗位,应聘教职工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学校行政办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公布应聘人竞聘岗位情况。
4.竞聘上岗。一是公示考核办法和各工作小组成员;二是组织对竞聘者进行教师满意度统计,满意度达到要求方可进行考核,实行量化评比,量化分高者优先聘用。
5.研究决定。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结果进行复核,并得出拟聘教职工名单。
6.结果公示。拟聘教职工名单公示期为7天。
7.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芒市三台山德昂族乡九年制学校聘用教职工花名册》和相关材料。
8.上级部门批准后,与教职员工按照所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系列手续。
本考核办法于2020年4月29日放入我校教职工工作群进行讨论,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进行解释、修改,2020年4月30日教职工会进行表决,2020年起我校岗位晋升、职称晋级工作将遵照此方案执行,组织机构根据年份具体情况另行选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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