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三台山乡人民政府

三政发〔2021〕44号 三台山德昂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10793    作者: 日期:2021/12/21

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

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4号),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文物安全管理的规定,本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的原则,不断加强我乡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对文物造成的危害。经研究决定成立三台山乡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通知如下:

 长:郭明华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岳冰莹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员:王会茜 乡文化站干事

     孟必勇 乡文物管理员

     李勒腊 邦外村党总支书记

     蒋 盛 勐丹村党总支书记

     杨腊万 出冬瓜村党总支书记

     李腊军 允欠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文化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岳冰莹同志担任,文化中心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文物工作的日常事务和收集上报各种信息。

 三台山德昂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1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