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三台山乡人民政府

在财政预算中列支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说明报告

浏览量:10120    作者: 日期:2021/12/15

为进一步推动三台山乡精神文明建设,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保障,让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向深度与广度进一步拓展,丰富群众文化活动,财政全力保障精神文明建设资金需求。建立如下精神文明创建经费保障制度:

一、经费实施统一领导、指标控制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和使用,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

二、经费仅限于使用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得参与与精神文明创建无关的事项。

三、文明创建经费要实行逐年加大和实际需要的原则,在可支配经费的使用范围内,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创建活动有保障。

四、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

2019年至2020年,财政预算中列支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如下:允欠村“四位一体”建设项目339万元(其中2019年支付39万元,2020年支付300万元);芒市2020年沪滇帮扶三台山乡出冬瓜村酸茶产业及乡村旅游项目720万元;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支出35.78万元,主要用于浇花节、目脑纵歌节、达古达楞格莱标、民族团结、各个电视节目组到三台山乡录制节目、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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