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要求,现将 “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16年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 10.81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11.43 万元减少0.62 万元,下降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为 2.85 万元,比上年 2.9万元减少0.05 万元,下降1.7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7.96万元,比上年 8.53万元减少0.57万元,下降6.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 7.96 万元,比上年8.53万元减少0.57万元,下降6.68%。从统计数据看, “三公”经费决算均比去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规定执行。
[附件: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8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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