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中共芒市统战民宗支部关于落实二届市委第十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5426    作者: 日期:2020/4/13

按照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1月1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芒市统战民宗支部进行了为期40天的驻点巡察。2019年1217日,市委第巡察组向中共芒市统战民宗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班子领导作用弱化方面。一是超前谋划,逐步理顺机制体制上的问题,配强配齐领导职数,确保班子组织领导作用不断得到加强。专门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在市委常委会上提出:“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合署办公后如何优化组合、理顺机制体制、充实领导职数、加强班子建设”等系列问题。于2019年1月至4月,抓住国家机构改革大政方针政策的有利时机,修订完善《中共芒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配强配齐了市委统战部民宗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由原来仅3人增配到现有的7人。同时,对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履职能力重新权衡,“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班子分工、内设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合理调配,优化组合,更好的发挥其整体合力。使得班子领导作用不断加强,股室履职能力不断提高,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能力不断增强,巡察反馈班子作用弱化、部门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等系列问题逐步得以整改落实。二是对巡察反馈存在民主决策意识不强,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突出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芒市委统战部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末位表态的规定》《芒市委统战部民宗局会议制度》。正确处理好统战部民宗局班子联席会议、统战部部务会、民宗局局务会的关系,对号入座开好各类会议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发挥班子集体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集体领导作用。针对巡察反馈班子研究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较少的情况,从2020年开始,班子将按要求每半年至少分析研究1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或根据工作需要将适时召开班会议研究部署三是按现行策政法规对《芒市委统战部民宗局规章制度汇编》进行修改完善。对诸如:巡察反馈本单位规章制度第三部分“行政管理”第二章第五条请休假“婚假”、“产假”“男方护理假”存在违反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等条款,按现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8年修正)》进行了重新修订。四是将修改完善后的《芒市委统战部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末位表态规定》纳入单位规章制度汇编严格执行。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规范了班子会议记录,纠正了巡察反馈“部分议事决策简单,未能体现主要领导未位表态制要求”,以及“班子会议不严肃,随意性大”等问题。

(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谨方面。一是结合《芒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芒市委统战部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末位表态的规定》,准确把握“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凡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纳尽纳。二是指定专人规范填写“三重一大”决策备案表,规范班子会议记录。三是规范决策档案,纪实决策内容,完善决策人员签名等相关手续。2019年,组织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12件〔其中:重要干部(人事)任免1件、重大决策2件、大额资金使用9件〕,均按要求报送驻部纪检组审核备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一是对巡察反馈存在市级河湖长责任压实不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重视的问题。经班子研究,明确了一名副部长为直接责任领导抓督促落实,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抓业务工作,落实每月至少一次巡河,不定期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力求河湖长制工作见行动、见成效二是部门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管缺位等系列问题。根据《中共芒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构机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针对内设股室职责的调整变化,进一步界定、理清理顺、精化细化内设股室职责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和避免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管缺位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提及“2018年11月主要领导因芒市勐戛镇仙佛洞露天宗教造像问题被省委统战部和省民宗委约谈”的事项,于2019年7月已妥善处置;傣族古镇项目推进迟缓被市纪委约谈”涉及命名事项,现已组织傣学会专家从向社会征集的100多个方案中优选出5个,待“傣族古镇”项目领导小组确定。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党组织职能作用弱化方面。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支委委员及部分无职党员的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三是支部软弱涣散整顿在2019年已作了全面整改的基础上,按芒市统战民宗党支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方案持续整改提高,力争2020年内晋位升级。

(二)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方面。一是修改完善了“主题党日”制度,进一步优化党支部组织生活方式,逐步提高“主题党日”质量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积分量化考核评定标准,细化基础分、履职分标准和分值。规范了积分评定流程。2019年以来,均严格执行评定标准,按党员自评、支委初评、党员大会评定、公开公示等流程评定党员积分。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按规定交纳党费四是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党员专门负责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五是针对巡察反馈存在2016年以来的两次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肃的问题引以为戒,今后支部换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规范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注重确保组织程序的严谨合法。六是修改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做到党务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推行公开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程序“五统一”,不断提高党务公开的制度化水平七是明确支部书记对党务各种文件材料的撰写严格把关,担起第一责任严禁干部职工草拟各类文件材料照搬照抄抄袭拼凑,杜绝巡察反馈2017年、2018年《党建计划》《2019“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实施方案》抄袭问题再次发生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一是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同时,规范了班子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个人事项报告等问题。二是修改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2019年以来,基本上做到了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三是修改完善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今后严格执行。杜绝巡察反馈《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无支部书记签字、支部意见和支部印章,登记表内填写的参加评议党员人数不一致等问题再次发生。

(四)学习教育抓而不实方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按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了《芒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充实了学习内容。2020年开始,将严格开展学习教育。重点对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晓率低的理论政策知识点进行补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方面。一是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进一步压实四级责任(即: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主要领导责任及股室负责人直接责任)。明确今后每年召开领导班子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于2次以上,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每年6月、10月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议2次,自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剖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各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二是强化对内设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纠正工作落实缺乏主动性,责任书一签了之,检查考核流于形式的突出问题。三是纠正班子述责述廉报告不按要求撰写、述职代替述责述廉,以及抄袭、其他工作人员代写、各年度雷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方面。一是按照现有内设机构和岗位职责,结合个人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对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进行了重新梳理,有针对性的修订完善了《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规定。于2020年3月5日,对巡察反馈在干部管理上存在“宽松软”,不同程度存在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外出报备制度不严等涉及的12名干部职工开展了教育提醒谈话。

(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方面。一是持续强化自身监督管理,紧盯“四风”顽疾、痼疾和隐形变异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27种问题表现形式,纠正巡察反馈提及诸如:“2019年集中开展“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问题、中秋国庆期间作风问题的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内容相互雷同”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组织学习了《中共芒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28条举措>的通知》(芒办发〔2019〕124号)。今后严格执行《芒市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28条举措》,“减少发文数量”“严控发文规格”“压缩文件篇幅”;“严控制发范围”等各项规定,杜绝巡察反馈提及“编发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的统战信息多达20多篇”“2017年芒市召开第35个民族团结月座谈会情况共编发会议议程不同的两期简报充数”等问题再次发生。

(四)作风建设抓得不实方面。一是结合《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了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督促检查工作制度》,将干部职工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如: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办私事、上班期间干与工作无关事务等)、完成月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等履职情况,以及为群众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方面面的问题纳入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督促检查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二是严格按“谁分管、谁谈话”要求,对日常遵守上下班、外出报备制度等作风纪律不严,以及存在庸懒散涉及到的干部职工及时开展提醒教育谈话。三是注重考勤结果运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实施细则》,今后将严格贯彻执行。对经常性迟到、早退的人员不仅要批评教育,还要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相关党组织报告。四是将执行请销假制度纳入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督促检查工作范畴,加强督促检查。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方面。一是对巡察反馈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责令财务人员进行清理清算。对巡察反馈存在使用工会经费用于缴纳原统战部职工个人互助医疗保障费涉及的金额1040元,2020年2月18日已如数追回存入工会帐户。对工作餐中多次出现酒水涉及金额611元,以及公款购买景颇族药酒91斤,涉及金额1183元,2020年3月5日止已如数清退,经与财政局国库股对接,暂存机关事务管理局专户,待国库股通知后及时存入国库。目前,不符合规定违规支出的款项已如数清退。二是对有文件依据,购买2盒辣木含片,用于2017年2月11日接待海峡两岸民族节日习俗与旅游发展学术交流会品尝民族特色小吃规定议程涉及的金额920元,找出文件依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台湾中华海峡两岸原住民暨少数民族交流协会到德宏考察交流相关工作的通知》(NO.086))备案待查。

(六)领导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方面。一是修改完善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纳入单位规章制度编汇严格执行。对巡察反馈提及2018年10月第9号凭证反映付办公耗材涉及费用17630元,存在财务、业务分管领导未审核签批的问题,已责令原财务分管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逐一核实签字追认。二是“无接待公函、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同城接待等违规问题突出”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今后此类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巡察反馈“未按差旅费规定规范填报、附件不齐全,并出现违规多报差旅费”等问题进行了自查。对巡察反馈2017年1月第9号凭证反映违规多报差旅费704元的问题进行再次核实。经核实,因单位一名职工按通知要求,2016年12月28日参加国家民委在大连民族大学举办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民委系统干部监测统计培训班,行程为2016年12月30日离会返程,因该同志没有预订到培训结束当天的返程机票,只能订到次日机票,经向单位领导请示同意后,给予该同志延后1天的食、宿费用补助,共计704元。此问题已如实写出情况说明备案待查。四是巡察反馈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支付要件严重缺失,审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经核实,2016年以来,芒市民宗局均严格按《财政部 国家民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139号)规定,会同承贷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德宏中心支行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进行逐级审核,由中国人民银行德宏州(市)中心支行报上级主管部门终审后,下达《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审核意见》,按审核意见确定的具体数额支付承贷银行。报批时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凭单及计息传票等资料齐备,把关严格,程序合规。由于会计账表归档不及时,导致3661.21万元的贷款贴息支付要件缺失,现已找齐归档。其中:涉及741.678万元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缺少相关明细的问题,已和承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德宏分行芒市营业部)对接,补齐了相关明细,并如实写出情况说明备案待查。五是2016年至2018年会计账表未按要求规范归档的问题,已责令财务人员限期整理,按要求规范归档。

四、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落实意识形态政治责任。及时调整充实芒市委统战部民宗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起,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并要求班子成员下步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和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内容。

(二)修改完善了形势政策教育、媒体到访报备、新闻发布报备等制度6章,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配套制度。

(三)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芒市委统战部民宗局意识形态实施方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强化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方面的理论学习。

五、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继续将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纳入干部学习计划,加强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强化驻村工作队员应知应会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理解掌握,杜绝总结、报告等出现雷同、错误表述等问题再次发生。

二)产业帮扶到户不精准方面。一是对挂钩村生猪扶持项目存在补栏不及时或不补栏现象。驻村工作队员已通过电话、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了督促。经核实,因受非洲猪瘟影响,2019年生猪扶持政策措施上不再延续2015年以来的仔猪养殖扶持政策,部分农户不愿意养殖母猪,加之部分农户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部分农户补栏不及时或不补栏现象突出。二是巡察反馈大寨五组一建档立卡户2015年和2018年连续扶持生猪20多头,入户走访时发现仅存栏1头,无补栏意愿且家中圈舍也无法承受20多头的生猪养殖规模的情况。经核实,该户为刘亚春(54岁)农户,巡察反馈该农户2015和2018年连续扶持养殖生猪20多头,其实是近年的累计数量,而不是一次20多头的养殖规模。其中:2016年,按当年扶持政策由仔猪场直接发放仔猪9头,死亡1头,出栏8头;2017年自行购买8头(获当年资金补助),死亡1头,出栏7头;2018年自行购买4头(获当年资金补助),全部出栏;2019年底巡察时仅存栏1头育肥猪。巡察反馈该农户圈舍不具备20多头猪的养殖规模,其主要原因是2019年原有两个猪舍,其中一个改造成为了卫生间。三是下一步工作中,工作队将按扶持政策,适时提醒帮助条件允许的建档立卡户补栏养殖。

(三)驻村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帮扶计划应付了事方面。一是本单位驻勐戛镇勐旺村工作队2019年以来,会同村两委按勐戛镇村建办统一要求,对建档卡户住房安全认定牌进行了更换,张贴了新的明白卡。本单位驻勐戛镇勐旺村工作队进驻期间,严格执行芒市驻村工作队管理“十项制度”,每月核对驻村考勤、驻村日志,形成驻村月报告上报,巡察反馈原那目村驻村工作队执行考勤制度不严的情况得以纠正。三是按脱贫攻坚巩提升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措施,杜绝巡察反馈存在年度《帮扶计划》雷同且无具体帮扶措施的情况发生。

(四)人居环境推进仍有差距方面。一是对巡察反馈挂钩村农户禽畜粪便随意直接排入巷道沟渠问题,驻村工作队员会同村两委已责成农户采取支砌收集池、安装封闭管道导流方式解决。二是从勐旺村的公益性岗位中安排出3个保洁员岗位,专职做好该村人居环境的专项整治,现已取得初步成效。三是针对巡察反馈存在公共地方占用清理整治不彻底的问题。已制定“三乱”问题治理整改方案,目前,正在组织村民一事一议决策后实行。下步计划采取村规民约、环境公约等方式,结合乡村振兴计划,积极协调上级部门项目资金,安装排污沟管,建设农村污水生态处理系统,解决该村人居环境“脏、乱、差”,公共地方占用清理整治不彻底的问题。

六、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扫黑除恶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要求分管扫黑除恶领导和承办扫黑除恶工作的责任股室规范各类基础台账,做到分门别类、管理有序、内容清晰、项目明细,宣传发动等痕迹资料收集齐备。

(二)线索排查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对巡察反馈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在开展宗教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中存在清理和深挖彻查方面力度不够,办法不多,线索排查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责令政策法规股和宗教股形成线索排查长效机制,不定期收集乡镇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不同领域摸排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发现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92)3028778;邮政地址:芒市大街109号(市残联10楼);电子邮箱:lxmzgz@163.com。

                   

中共芒市统战民宗支部委员会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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