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水利局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办事流程示意图

浏览量:7483    作者: 日期:2018/12/6

                         BSZN-1100402000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办事指南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

 2018年12月1日发布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的单位、个人。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七条规定。

三、实施机关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许可条件

予以批准(办理)的法定条件:

1.提交申请材料齐全;

2.被占用大坝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双方无争议;

3.工程方案或补偿方案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4.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五、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水利局工程管理站

办事窗口:芒市政务管理局一楼政务大厅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德宏自治州条例规定的节假日休息

六、申请材料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新办

到期

复查

依申请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项目建设申请文件

原件

1

2

技术审查复核意见

电子文件

1

3

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电子件

1

4

水库大坝管理单位意见、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附在报批稿后))

电子件

3

5

建设项目对大坝的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原件

3

6

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与水工程有关的部分)

电子件

3

七、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许可收费

不收费

九、许可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芒市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水利局工程管理站

十、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692-2116341

监督电话0692-2117435

咨询及投诉地址: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水利局

十一、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ynzwfw.yn.gov.cn/—“网上办事”—“芒市水利局”—“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办事指南”。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ynzwfw.yn.gov.cn/—“网上办事”—“芒市水利局”—“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在线办理。

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

XXX水利局:

我(单位)现向水利局申请              的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单位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职务:

个人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人:                    电话:

地址/住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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