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ZN-1100402000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办事指南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
2018年12月1日发布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的单位、个人。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七条规定。
三、实施机关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许可条件
1.提交申请材料齐全;
2.被占用大坝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双方无争议;
3.工程方案或补偿方案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4.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五、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水利局工程管理站
办事窗口:芒市政务管理局一楼政务大厅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德宏自治州条例规定的节假日休息。
六、申请材料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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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
份数 |
新办 |
增 项 |
到期 复查 |
依申请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 |
其他依申请变更 |
补证 |
依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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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建设申请文件 |
原件 |
纸 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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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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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审查复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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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 |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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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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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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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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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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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件 |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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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设项目对大坝的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 |
原件 |
纸 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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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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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纸(与水工程有关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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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件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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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许可收费
不收费
九、许可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芒市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水利局工程管理站
十、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692-2116341
咨询及投诉地址: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水利局
十一、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ynzwfw.yn.gov.cn/—“网上办事”—“芒市水利局”—“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办事指南”。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ynzwfw.yn.gov.cn/—“网上办事”—“芒市水利局”—“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在线办理。
行政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
XXX水利局:
我(单位)现向水利局申请 的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单位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职务:
个人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人: 电话:
地址/住址:
邮编: 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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