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ZN-1100396000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审批办事指南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
2018年12月1日发布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在芒市行政区域内市级立项项目;征占地1公顷或开挖土石方1万立方米以上项目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余项目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申请。
二、审批条件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3.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5.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6.水土保持案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办公室
办事窗口:芒市政务服务大厅芒市水利局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德宏自治州条例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四、申报材料: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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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
份数 |
新办 |
增 项 |
到期 复查 |
依申请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 |
其他依申请变更 |
补证 |
依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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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文件 |
原件 |
纸 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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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含弃渣场详细分析、设计及图件,并分别装订成册)。 |
原件 |
纸 质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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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相关部门的立项文件业主、方案编制单位、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三方签字盖章的防治责任范围确认书 |
原件 |
纸 质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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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许可代办委托书 |
原件 |
纸质 |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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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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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办公室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692-2131726
监督电话:0692-2117435
咨询及投诉地址: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水利局
九、文书表单及办理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
http://ynzwfw.yn.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211743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