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水利局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办事指南

浏览量:10794    作者: 日期:2018/12/6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

http://ynzwfw.yn.gov.cn/“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BSZN-1100399000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办事指南

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

 2018年121日发布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县级权限如下:

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原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等3项审批事项其中1项或多项的办理。

2、涉及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的受理范围:县级审批或核准的水工程河流(河段)、湖泊上建设的水工程。

3、涉及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受理范围:在蓄滞洪区、洪泛区内县级审批或核准的非防洪建设项目。

4、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受理范围:涉及本行政辖区内的江河河道管理范围的各类工程(其中属流域委、省级、州级权限的,由流域委、省级、州级审批),以及县级审批或核准的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各类涉河工程。

   

二、审批条件

1.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岸线规划、河道整治规划等水利规划;

3.符合防洪标准、航运要求及其他技术要求;

4.不得影响河势稳定、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5.不得影响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

6.不得妨碍防汛抢险;

7.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适当;

8.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或虽有影响但能与第三方达成补偿协议;

9.符合其它有关规定和协议。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办事窗口:芒市政务管理局一楼政务大厅水利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德宏自治州条例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新办

到期

复查

依申请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行政许可申请书

原件

2

2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请示文件(含洪水影响评价申请表)

原件

2

3

项目建设依据

复印件

2

4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原件

6

5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方案(附图

原件验复印件

2

6

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相关承诺函

原件验复印件

纸质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行政许可申请决定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领取地址: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692-2121582

监督电话:0692-2117435

咨询及投诉地址: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水利局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