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3201000
芒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水利局成立于1978年7月,是芒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是: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监测和调查评价;组织拟定全市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归口管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江河、国际河流(市内段)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经批准后的规划。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主管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负责主要江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主管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主管全市农村水利、乡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使用好水利资金;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和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对全市小水电建设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等项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与有关部门办理国际河流的涉外事宜;负责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州水利局业务工作安排,重点抓好水源工程建设、江河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河长制等工作,不断提升芒市水利服务能力和水平。
1、完成芒市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加快推进放马桥水库工程建设。放马桥水库工程总概算2.025亿元,总设计库容769.6万m3。
2、芒市大河遮放段治理工程进展顺利。芒市大河遮放段治理工程,以芒里拦水坝为起点,弄喜大桥为终点,治理长度10.74km,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投资2966.2万元,保护1.26万人和4.35万亩耕地。
3、积极开展等簿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等薄水库规模为小(一)型,总库容616万m3。工程估算总投资37000万元。2017年计划投资500万元。目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已编制完成,7月专家已审查,现设计单位正按专家意见修改报告,力争年底完成可研报告的批复。
4、开工建设先午水库工程。先午水库总库容197.7万m3,工程概算总投资10983.17万元。水库建成后解决农田灌溉面积0.49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0.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19万亩。
5、实施芒市团结电站项目。
6、完成芒市2017年小(二)型水库项目建设。芒市2017年小(二)型水库项目包含芒赛水库和彩云琵琶水库两个,计划投资800万元。
7、完成芒市后谷咖啡基地帕底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
8、完成芒市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水利项目建设。计划新建水源工程33处,新建蓄水调节池33个,管道安装350公里,其中:主管70公里,配水管网280公里。巩固提升农村1.5万人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
9、完成小型农田水利投资项目建设。
实施勐戛一村杨老正田沟、龙江弄坎堤防修复、风平拉院等喊取水坝等25件工程,完成防渗长度4.61公里,管道13..54公里,完成投资870.51万元,改善灌溉面积0.75万亩,保护面积4.86万亩。
10、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2017年,通过出台工作方案,落实机构和人员,开展河长巡河、信息上报、河库渠整治,建立工作制度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2017年底芒市与全省和全州同步推行河长制。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芒市水利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水利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7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水利局2017年收入213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2.27万元,占总收入的95.97%;其他收入86.21万元,占总收入的4.03%。与上年对比收入下降61.34%,收入下降的原因是: 17年实施项目较16年度减少,相应收入减少。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水利局2017年支出3,66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59万元,占总支出的38.67%;项目支出2248.40万元,占总支出的61.33%。与上年对比支出下降50.65%,支出下降的原因是: 17年实施项目较16年度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水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7.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84%。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减少15.69%, 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见成效。部分费用因财政困难无法在当年支出,可能导致2018年支出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芒市水利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8.4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60.87%。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其中:
1、芒市大河遮放段治理工程427.38万元,工程进入扫尾阶段。
2、2016年饮水巩固提升工程117.30万元,工程准备结算。
3、芒市零星饮水工程(12件)47.42万元,工程已完工。
4、机场跑道改扩建工程92.93万元,工程已完工。
5、清塘河水库水保监测站点建设78.18万元,工程基本完工。
6、清塘河水库工程1191.32万元,工程进入尾工工程。
7、2015年饮水安全工程10.47万元,工程基本完工。
8、2012年山洪灾害工程50.02万元,工程已完工。
9、2015年中央特大防汛抗旱项目1.93万元,工程已完工。
10、2013年山洪灾害项目3.17万元,工程基本完工。
11、2017年中央应急度汛补助经费15万元,工程已完工。
12、2016年山洪灾害项目3.15万元,工程基本完工。
13、2013年中央特大抗旱项目24.71万元,工程已完工。
14、2008年中央特大抗旱补助1.73万元,工程已完工。
15、2012年第三批小农水及人饮1.02万元,工程已完工。
16、2013年小农水及人饮11.52万元,工程已完工。
17、2007年省级第二批小农水资金0.19万元,工程已完工。
18、2016年省对下转移支付工程6.45万元,工程已完工。
19、芒项水库(新)15万元,工程已完工。
20、2008年省级第1批小农水及农饮5.17万元,工程已完工。
21、2011年小农水及人饮17.82万元,工程已完工。
22、2015年边境转移支付项目24.25万元,工程已完工。
23、2008年省级第3批小农水及人饮10万元,工程已完工。
24、2014年州级小农水11.99万元,工程已完工。
25、2012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水库)6.07万元,工程已完工。
26、2015年省级第二批水资源费8.25万元,工程已完工。
27、2016年州级小农水9.62万元,工程已完工。
28、2015年山洪灾害项目1.01万元,工程已完工。
29、2016年人大政协提案工程41.30万元,工程已完工。
30、等簿水库8.87万元,工程可研阶段。
31、先午水库5.16万元,工程前期阶段。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887.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75%。与上年对比降低了51.2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付较去年有所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2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
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58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8%。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29.35万元,完成预算的8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8万元,完成预算的9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7万元,完成预算的82.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见成效。财政困难部分费用无法在当年支出,可能导致2018年支出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01万元,下降3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37万元,下降3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4万元,下降36.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见成效。部分费用因财政困难无法在当年支出,可能导致2018年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43.54%;公务接待费支出16.5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56.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及项目工程日常管理(水利局职责范围内项目工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芒市水利局机关及项目工程(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芒市水利局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2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上级检查、督查等工作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芒市水利局2017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水利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3.5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行政项目较2016年拨款有所减少,相应支出也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及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0.15万元,公务接待费16.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9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芒市水利局资产总额86,329.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208.31万元,固定资产13,541.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4,579.5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68万元,其中:购入固定资产通用设备19.0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2.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4平方米,账面原值0.4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5项,账面原值52.2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86329.24 |
18208.31 |
13541.42 |
285.51 |
124.82 |
|
13131.09 |
0 |
54579.51 |
0 |
0 |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66万元。主要是货物、工程两项金额。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43320111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2117435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