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号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8月4日至10月30日,重点对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审计基本情况
2021年至2022年芒市农业农村局共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5个,面积7.54万亩,下达资金8242.82万元。截至2023年9月末,完成项目3个,建成面积5.289万亩,投入资金7706.9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农业农村局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明显改善项目区农田灌溉条件,有利于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执行情况方面的问题。
1. 2022年项目任务未完成。
2.未经上级部门验收上图入库,面积0.65万亩。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方面的问题。
3.工程结算审核多计工程量8.15万元。
4.未及时拨付高标准农田财政专项资金3 21.7 9万元。
5.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3 21.7 9万元。
(三)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及利用情况方面的问题。
6.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现象。
7.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存在损毁现象。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处理情况如下:针对2022年项目任务未完成的问题,芒市农业农村局应尽快开展二期项目建设,确保批复的建设任务不减少,建设标准不降低;针对未经上级部门验收上图入库,面积0.65万亩的问题,芒市农业农村局今后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上图入库。针对工程结算审核多计工程量8.15万元的问题,责成芒市农业农村局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依法进行整改。针对未及时拨付高标准农田财政专项资金3 21.7 9万元的问题,芒市农业农村局应尽快与芒市财政局协调,及时拨付其余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进度;针对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3 21.7 9的问题,芒市农业农村局、芒市财政局应制定清偿计划,落实清偿资金,限期支付拖欠款项;针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现象的问题,芒市农业农村局应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非粮化、非农化问题整治力度,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并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高标准农田保护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针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存在损毁现象的问题,芒市农业农村局应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对高标准农田损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并督促项目乡镇强化管护责任,对损毁的高标准农田限期进行修复,完善相关管护制度,强化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模式,加强资金保障,促进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健全项目管理费、管护费等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强化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内容真实性、合规性和绩效性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土地整理和改良,在已实施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上,提高农田灌溉设施的完善程度,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三是加强农田的保护管理,建立健全农田保护法律法规,加大农田环境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农田环境问题。四是加强农田建设的宣传培训,提高农民的管护意识和能力,履行固定资产管护责任和义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积极进行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整改情况如下:针对2022年项目任务未完成的问题,芒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已于2024年2月5日开标,计划于2024年6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及移交管护工作。针对未经上级部门验收上图入库,面积0.65万亩的问题,待完成芒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后,提请芒市人民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后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上传竣工验收资料。针对工程结算审核多计工程量的问题,已整改。针对未及时拨付高标准农田财政专项资金3 21.7 9万元的问题,已整改。针对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的问题,已整改。针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现象的问题,风平镇人民政府已向7户种植户下达通告,要求在2024年10月底完成整改。针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存在损毁现象的问题,芒市农业农村局已组织施工队伍完成两条沟渠修复治理,对遮放广相机耕路倾斜、倒塌的边沟,计划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修复治理工作。
芒市农业农村局已于2024年2月5日向芒市人民政府报告问题整改情况,并于2024年2月7日在芒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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