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审计报告》(芒审报〔2021〕12号)收悉,根据审计报告所提问题我单位已做出以下整改:
一、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芒市轩岗乡南朗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工程结算中由于重计、多计工程量,单价未按合同约定计算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101587.17元。整改情况:我单位于2021年10月30日已做账务处理,根据建安工程结算审定书对核工业华东建设工程集团公司项目多计工程款核减101587.17元。
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问题,鉴于项目已经完工,目前已经不具备后补条件,我单位将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建设基本程序,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未按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的问题,鉴于项目已经完工,目前已经不具备后补条件,我单位将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未按规定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问题。鉴于项目已经完工,目前已经不具备后补条件,我单位将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应缴未缴印花税2972.16元
芒市轩岗乡南朗河泥石流治理项目工程应缴纳印花税2972.16元,根据《财政局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微小企业惠普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建筑安装工程给予减半缴纳。整改情况:我单位已于2021年12月16日根据政策规定缴纳该项目印花税148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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