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审调通〔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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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教育体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25日起,对芒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调查,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调查范围
芒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并根据现场审计情况延伸审计调查部分学校。重大问题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相关单位。
二、审计调查内容及重点
重点审查部门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非税收入、财政奖补资金发放情况、财政存量资金、往来款项管理及对外借款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等内容。
三、其他事项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纸质资料:2021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表及财政的批复;会计凭证、账簿及财务相关报表;有关指标文件及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记录和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电子数据:包括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具体数据待审计组进驻后再做具体要求。
(二)请你单位做好自查工作, 并在审计组开展工作七日内将《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报告》递交审计组。
(三)如实填写《承诺书》、《单位银行开户统计表》、《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在审计组开展工作后将上述资料递交审计组。
(四)为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审计期间请尽量不要安排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人员外出,并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与审计组对接。
(五)审计期间,请你单位协助审计组执行好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并于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反馈表》交至我局办公室。
四、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杨 玺
审计组成员:杨晓燕
匡爱芳
瞿舒萍
芒市审计局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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