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审通〔2022〕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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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乡村振兴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19日起,对芒市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绩效情况进行就地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
你单位芒市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中,若遇重要情况将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相关部门或单位。
二、其他事项
(一)请你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如实填写《承诺书》《银行开户统计表》《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并于审计组进点10日内将上述材料送交审计组。
(二)为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审计期间请尽量不要安排有关人员外出。
(三)请安排专人配合审计工作,负责协调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及乡镇的对接工作。
(四)审计期间,请你单位协助审计组执行好审计纪律,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反馈表》寄至我局办公室。
(五)审计结束后,我局将适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匡爱芳
审计组成员:杨晓燕
瞿舒萍
杨 玺
郭荣佳
李心琳
方二所旺
芒市审计局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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