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8号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对芒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的芒市三台山乡邦外村委会上帮村民小组“8.04”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中部,三台山乡邦外村上帮村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挡土墙、挡土板、截水沟、拦渣坝、谷坊坝、固床坝、拦渣坝坝后回填。
该项目于2016年10月26日开工,整体项目于2017年5月20日完工,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工期207个日历天。截至2021年10月,该项目未竣工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财务核算基本合规、有效,能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核算,工程款项支付及费用报销基本能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上级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审计中未发现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支付工程款、部分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应缴未缴印花税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多支付工程款40123.30元。
(三)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按规定取得施工许可
2.未按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3.未按规定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应缴未缴印花税1143.38元。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芒市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整改;对多支付工程款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应与施工单位协调沟通,按审计要求收回;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鉴于项目已经完工,故该问题不作处理处罚,审计建议芒市自然资源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履行建设基本程序,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对应缴未缴印花税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应及时代扣代缴印花税。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善项目相关报批手续。二是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完成资产交付使用手续。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支付的审核,根据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调整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四是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自然资源局积极进行整改,基本整改完毕。于2022年2月24日,其将问题整改情况向芒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在单位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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