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司法局关于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报告

浏览量:6846    作者: 日期:2021/10/14

芒市司法局于2020年年初向审计部门提出申请,对芒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芒市审计局于20201228日派出审计组,对我单位负责实施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本项目审计工作现已结束,并已出具审计报告。我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积极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多计工程价款131043.19元”问题          

根据审计报告意见:本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由于工程量多计、错计、重计、定额错套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131043.19元。其中:主体工程多计52250.18元;附属设施工程多计工程价款78793.01元。我单位多次与施工方(德宏州江东建筑有限公司)协商,因我单位现还欠德宏州江东建筑有限公司司法所修缮款、污水网改造工程款共计134900.91元,施工方要求我单位结清欠款后方能退回多计工程款131043.19元。由于财政困难,应付给德宏州江东建筑有限公司修缮工程款至今无法支付。导致多计工程款至今未追回。我单位将继续向市财政争取资金拨付,尽快结清欠款,将问题整改到位。

二、关于“应缴未缴印花税1543.68元”问题

根据审计报告意见:截至审计之日,本项目与相关参建单位共签订合同16份,应缴未缴印花税1543.68元。经与税务部门多次对接,我单位于202175日按税务部门核定缴纳印花税730.80元已完税。整改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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