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职业教育中心汽车维修实训大楼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浏览量:13164    作者: 日期:2021/9/3

2021年第6号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20年10月16日 2021年4月12日,对芒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的芒市职业教育中心汽车维修实训大楼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芒市团结大街175号芒市职业教育中心校园内,新建一幢三层钢架结构楼,建成的面积1851.48m2,一楼为整车实训教室,二楼为发动机实训间,三楼为电气实训间。本项目工程于2017年12月18日开工,整体项目于2019年6月26竣工验收,计划工期6月,实际工期18月。

截至202012月31日,本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826.4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799.62万元待摊投资26.8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本项目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进行了规范管理。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款、超概算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

(二)未按规定申请概算调整

(三)应缴未缴印花税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责成芒市教育体育局依法予以纠正;针对未按规定申请概算调整的问题,责成芒市教育体育局依法追究芒市职业教育中心责任,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我局;针对应缴未缴印花税的问题,责成芒市教育体育局及时缴纳印花税。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芒市教育体育局应及时整理完善相关工程档案资料、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二是芒市教育体育局应加强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项目建设。三是芒市教育体育局应整理完善工程相关档案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芒市教育体育局已整改;针对未按规定申请概算调整的问题已整改,根据芒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决定,已由党组书记约谈芒市职业教育中心负责人;针对应缴未缴印花税的问题,芒市教育体育局按税务部门核定的印花税已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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