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要求,现将有“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16年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1.77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4.6万元减少2.83万元,下降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以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用为1.02万元,比上年1.53万元减少0.51万元,下降33.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0.75万元,比上年3.06万元减少2.31万元,下降75.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75万元,比上年3.06万元减少2.31万元,下降75.5%。从统计数据看,“三公”经费决算均比去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份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也减少了,同时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履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芒市审计局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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