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32号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自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对芒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潞西市隔界洼至畹町公路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潞西市隔界洼至畹町公路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计划建设总投资436.26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40.69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338.09万元;待摊投资2.6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潞西市隔界洼至畹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财务核算基本按照《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核算,工程款项支付及费用报销基本能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但地方自筹资金未拨付到位,项目资金缺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地方自筹资金未拨付到位,项目资金缺口2.6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此问题,责成芒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争取地方自筹资金,尽快弥补建设项目资金缺口。
针对发现的问题,芒市审计局建议:争取地方自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弥补项目超支,严格合同管理,总合同金额与分合同金额合计应相等。
四、审计发现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正在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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