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2号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5年6月1日至8月31日,芒市审计局对芒市农业局组织实施的2013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2013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排灌沟渠10条,长11631.8米;田间机耕路10条,长11236.8米;农桥2座;盖板桥37座;涵洞711米(112道)。项目由市农业局下属的土肥站组织实施,委托云南建安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建设地点位于芒市镇的拉怀、下东、河心场三个村委会。项目于2013年12月2日开工,2014年4月10日完工。芒市农业局于2014年12月5日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市级初验,验收意见为合格。至2015年8月31日,该建设项目到位资金合计630万元,到位率84%。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财务核算基本合规、有效,项目资金来源合法,能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审计中未发现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基本按照批复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的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但存在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1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责成芒市农业局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并提出2条建议:一是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工作,优化工程设计,减少因设计深度不够造成大量设计变更,以便于更有效地进行合同管理;二是提高项目竣工结算资料的编制水平,完善变更资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提出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按规定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农业局积极进行整改。对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问题,芒市农业局正在积极协调落实。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仙池路40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