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25号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轩岗乡芒茂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工程、排污系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程、人畜粪便处理系统、村庄环境保护宣传工程。此次审计的主要内容是省级专项资金,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审计结果表明,轩岗乡芒茂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于
二、审计建议
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4条建议:一是加强对氧化塘的管理,进一步采取措施使其达到预期的污水处理效果。充分利用建成的2座闲置垃圾房,发挥其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自燃式垃圾焚烧站垃圾的分类和堆放,对焚烧后的垃圾灰渣及时清运,改善焚烧站的卫生状况。对超负荷的垃圾,与乡政府协商整改,加强后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三是加强对项目后期的跟踪监管和技术指导,提升项目的综合使用效果,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四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升村民对农村环境治理重要性的认识,保护好已建成的环保设施,减少农村环境污染,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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