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2020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调查

浏览量:9920    作者: 日期:2020/11/13

一、芒市审计局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芒市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20201月至20208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落实情况、妇联2019年以来向被扶持户收取管理费的清理规范情况、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度房租减免政策措施落实情况、2020年度实施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有关部门承接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情况,参与减税降费专项审计的人员4人,抽审单位8个、项目4个、抽审资金总量150万元,抽审项目涉及总投资额150万元。通过审计提交减税降费审计报告1篇,提出减税降费审计建议1条,促进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制定整改措施1项。

二、芒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2020年,芒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领导重视,举措有力。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芒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州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从严监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促进芒市经济实体健康有序发展。具体为:

(一)各有关部门承接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情况

1.20201-8月,芒市税务局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疫情防控减免2024.28万元;减税降费政策性减免6027.91万元;非税收入减免66.55万元。

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3收费标准降低30%,20201-8月,芒市住建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办理304件,降低金额为191.21万元;城市道路占用费共办理916件,降低金额为22.10万元;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共办理25件,降低金额为1.31万元。

3.20201-8月芒市自然资源局按要求贯彻执行减免相关收费,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减免不动产登记费,共减免595宗,免收费用8.33万元;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0.06万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共减收260宗,减收费用12.22万元;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减免不动产登记费;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减免不动产登记费;申请办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减免不动产登记费。

4.证照费:20201-8芒市共办理降标业务5331件,降费金额10.66万元。

5.摩托车耗材工本费收费:20201-8芒市共办理降标业务304件,降费金额1.06万元。

(二)各有关部门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2020年度以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落实情况

截至202010月,芒市在册登记行业协会商会10家,其中:商会4家(温州商会、湖南商会、珠宝商会、江东商会)、行业协会6家(食品行业协会、冷冻食品行业协会、黄金行业协会、建筑行业协会、自行车行业协会、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1。具体情况如下:

1.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组织保障情况

20207月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兼任。

2.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情况

截至20208月,芒市10家行业协会商会和1家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围绕“五个是否”完成了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情况全面自检自查。831日前完成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电话或邮箱设置并向社会公开,安排专人及时收集、处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信息。

3.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情况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以案促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民社管〔20204号)要求,芒市民政局对芒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填写了《芒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统计表》《芒市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情况统计表》。通过调查,芒市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经过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发展会员规范,会费标准在办公区域内公开,有专门的财务人员管理账务。会费合理设置会费上限和档次,收费档次在一档至四档之间,同一会费档次不再细分不同收费标准,不存在不合理和偏高收费。

4.脱钩情况

截至20201031,芒市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7家、已脱钩个体私营经济协会1工商联所属商会3家。

(三)妇联设立支持妇女创业就业专项资金情况和2019年以来向被扶持户收取管理费的清理规范情况

芒市妇联设立4个支持妇女创业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云南省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

2017-2019年云南省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共计20万元,扶持11户妇女创业就业,20191015日前已全部收回本金20万元及管理费1.2万元,并存入德宏州妇联账户;2019-2021年云南省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共计70万元,扶持39户妇女,根据执行协议及省州妇联要求,于20209月初向扶持户收取管理费共计2.1万元并存入德宏州妇联账户。现芒市妇联根据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退还“云南省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管理费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2020925日下发《芒市妇联关于退还“云南省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管理费的通知》到所涉及乡镇、街道,并在2020929日前将201911日—2020831日间向被扶持户收取的管理费共计3.3万元全部通过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入所涉及乡镇、街道,截至20201031日,勐焕街道、芒市镇、中山乡、轩岗乡、五岔路乡、江东乡、西山乡、风平镇已向被扶持户退还收取的管理费共计3.3万元。

2.重大农技推广项目

2018-2020年重大农技推广项目5万元,共扶持1户妇女,该项目时间为201886-202086日,根据项目协议,周玉喊于20208月上旬将项目本金5万元及管理费0.3万元存入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账户。20201027日,已将0.3万元管理费退还周玉喊。

3.2019年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

2019年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母亲创业循环金项目35万元,扶持遮放镇线小晃用于遮放贡米增收项目,该项目不收取管理费,项目期限一年,执行期为202065-202164日。

4.农村妇女家庭发展循环金项目(原涉外)

2017317-2019318日农村妇女家庭发展循环金项目10万元,共扶持2户妇女家庭,并于20194月收回本金10万元及管理费0.6万元存入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户;2020525-2022425日农村妇女家庭发展循环金项目共计10万元,目前,因未找到合适项目2020年只启用了6万元,用于扶持3户妇女家庭,2020520日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每年收取3%的管理费,现根据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精神要求,芒市妇联决定不再收取该项目管理费。剩余4万元现存在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户。

(四)各有关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度房租减免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根据《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国资委)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州属国有企业减免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房租的通知》(德财资〔202018号)文件要求,芒市财政局于2020623日向市人民政府上报《芒市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减免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房租的请示》,并于2020722取得批复,同意减免、顺延、退回疫情期间三个月房租的中小企业共30家,涉及面积50851.35平方米,减免金额53.48万元。现已落实到位。

2.根据《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国资财管〔2020〕125)文件要求,适用对象为承租我省境内国有经营性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期限扩展至20201231日。目前,芒市财政局已完成对相关单位出租情况的梳理工作,并提请市人民政府印发《芒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实施细则》,待市人民政府行文执行。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20年度实施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202018月,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具体情况为:

(1)职工养老保险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18号)精神,从201951日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由19%调整为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由20%调整为16%,养老保险中心严格按照政策每月开展缴费申报工作。20201-8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17318985,降费少收单位部分2475.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448483人,降费少收单位部分1883.68万元。合计降费少收4359.08万元。

(2)工伤保险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40号)、《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整改和下调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德人社发〔201959号)文件要求,工伤保险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至2020430日,费率下调 50%20201-4月执行费率下调 50%,共有参保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企业)710户、21866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41.57万元。

根据《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财政局关于调整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德人社通〔202064号)文件要求,自20205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实施期限至2021430日,根据云南省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口径月数计算,将工伤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20205-8月执行费率下调20%,共有参保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企业)915户、29710人,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13.27万元(其中城职企业3.6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9.62万元)。

(3)失业保险

从201951日起,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执行期限至2020430日。

2.疫情期间减免社会保险费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1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1号)等文件要求,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省、州、市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类型,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企业划型,确定减免范围。截至2020831,疫情期间减免社会保险费具体情况为:

(1)职工养老保险

经过参照相关标准,并和企业核实,确定大型企业252735人、社会组织28342人,20202-6月两类企业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减半征收,减半少收741.48万元;中小微企业89811023人,20202-8月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免征收,免征合计4769.69万元,在享受政策的企业中,2月份已缴费250户,退费金额合计427.74万元,截至2020430日,已全部清退完毕。申请缓缴23户,金额698.80万元,其中8户同时申请延缴,金额506.20万元。

(2)工伤保险

①20202-6月疫情期间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工伤保险费共181052人,减免资金4.42万元。20202-8月疫情期间共免征中小微企业工伤保险费56214288人,减免资金83.05万元。

②截至2020831共有92个工程项目享受工伤保险费减免,减免资金173.55万元,涉及参保人员2633人。同时认真执行延长减免期限政策,20208月对符合减免政策的54个工程项目进行退费,退费金额55.55万元。

(3)失业保险

截至2020831日,共减免大型企业54户,涉及5915人,减免金额53.52万元中小微企业627户,涉及9001人,减免金额175.34万元个体工商户189户,涉及722人,减免金额6.69万元社会组织28户,涉及341人,减免金额0.8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

未及时清退管理费6000

2017317-2019318日农村妇女家庭发展循环金项目10万元,共扶持2户妇女家庭,芒市妇女联合会根据《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4月按每年3%收取管理费6000元,存入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芒市妇联账务核算单位)专户,目前尚未清退。

定性依据:以上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第四条“收费项目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审批管理收费项目。除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外,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均无权审批收费项目”的规定

责任主体:芒市妇女联合会

审计建议:芒市妇女联合会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退还管理费6000

四、以前阶段减税降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芒市2020年一季度减税降费审计揭示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待清退的问题,均已整改。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待清退2户,金额1634.24元。

整改情况:已清退完毕。

(二)失业保险待清退34户,金额20450.43元。

整改情况:已清退完毕。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妇女联合会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市审计局,同时向德宏州妇女联合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芒市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及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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