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2020年第二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浏览量:11082    作者: 日期:2020/11/13

一、基本情况

2020年第季度芒市审计局对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芒市税务局、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4月至20205月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参与减税降费专项审计的人员4抽审单位4项目20抽审资金总量524万元。重点审计调查了中央、省近期下发的减税降费新政策落实情况及疫情期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二、芒市非税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非税收入总额为:13950万元。其中:1.教育费附加收入2463万元较上年增长21.3%,2.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642万元较上年增长21.4%,3.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86万元较上年减少59.6%,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861万元较上年减少7.4%,5.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005万元较上年减少5.7%,6.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收入713万元较上年减少53.2%,7.电影发展专项资金收入15万元较上年增长15.4%,8.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134万元较上年增长39.5%,9.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收入7万元较上年增长16.7%,10.税务部门罚没收入24万元较上年增长4.3%。

三、芒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1.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芒市于2020215日成立了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并制定了《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联合评估审核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快速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项目累计复工251复工率达97.3%。同时,组建了以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的技术指导组,结合企业和部门需求以及日常督查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技术指导。严格落实省、州关于不得以审批、备案等方式对企业复工复产进行限制的部署要求,将芒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为40个行业19个市直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督促企业整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将企业应落实的防控主体责任总结提炼为人员排查登记、健康码申报查验、员工健康管理等15项内容,要求各部门每天报送当日督促检查情况,确保监管责任压紧压实。

2.降低实体企业成本。芒市按照《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11月至20203月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德发改价格〔2019465)》非居民用户执行价格为3.1/立方米居民用户执行价格为2.95/立方米;加强信息交流,及时掌握用户用气计划,保障计划充足,保障供应稳定;按政策减免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3.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芒市建立采购“绿色通道”,保障防控采购便利化,明确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防控物资,政府累计向企业免费提供消毒液3.3酒精5有偿向企业提供红外线体温计86口罩10万余只消毒液2000余公斤酒精1000余公斤

4.帮助企业完善合同履行手续。一是要求国有企业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形进行了合同重新约定,最大程度保障中小企业平稳渡过难关。二是重新梳理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根据2020年全部清偿的目标,优先考虑清偿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今年已累计清偿账款2250万元

5.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芒市政府通过芒市云、微美芒市、乡村张贴告知书等方式发布用工企业招工信息,实行线上就业招聘,网上咨询就业创业政策,指导服务尚未外出务工人员节后就业,让群众在家中在手上即可获取就业信息;严格按照外籍人员入境就业(务工)管理办法办理《聘用境外边民用工登记证》和《境外边民务工登记证》;实施企业用工补贴,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对推荐劳动者到以上企业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推荐人可获得每推荐一人200元的奖励

6.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托底机制。芒市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由市民政局牵头,认真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对出现因疫情影响导致家庭困难的群众作了全面的摸底排查,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2.1万元

7.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共梳理上报企业融资需求36贷款需求104900万元,已获得贷款6400万元,已获得授信未提款的有15800万元。

8.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芒市积极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扶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扶持,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和扩大经营规模资金不足的问题。

9.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口罩等医药用品价格监测的函等相关文件要求127日开始对芒市各超市农贸市场医药用品店等设置监测点共布置各类监测点22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到监测点采价并及时上报粮食、肥皂等生活用品及口罩、酒精等医药用品共计39个监测品种的价格信息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10.加快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是编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3总投资960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686万元

(二)《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运行的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云财建〔20209)政策落实情况

1.截至2020526减免税221840户次减免税额36010.72万元,其中:征前减免221835户次减免税额3492.71万元

2.截至2020526已对246户企业复工、捐赠情况进行了解,讲解优惠政策,其中173户纳税户复工复产主动开展对芒市地区52户疫情捐赠的爱心企业进行精准辅导统计共捐款378万元

3.归集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并印制《芒市税务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汇编》2期共3种版本800;推广纳税人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完成网上申领免费邮寄发票4527778251

4.相关部门发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及生产企业名单涉及芒市有3家企业,即: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德宏锦服实业有限公司、德宏州天生药业有限公司。通过税务部门核实,德宏锦服实业有限公司,暂不符合生产企业条件不享受优惠政策。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已在4月份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优惠政策

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截至526共有30户企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金额98.41万元,其中:增值税87.9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07万元教育费附加2.64万元地方教育费1.76万元

6.芒市税务局202011日-430日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9.26万元征收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379.51万元,该两项费款已由征收系统设定按优惠政策执行。

(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1)政策落实情况

1.减免企业养老保险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服务中心20203月至4月共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1617.01万元。其中:3月份共减免85513559减免资金808.41万元大型企业252757,进行减半征收,减免资金137.23万元中小微企业80110417,进行免征,减免资金660.52万元; 社会组织29385,进行减半征收,减免资金10.66万元)。4月份共减免85713563减免资金808.60万元大型企业252757,进行减半征收,减免资金137.23万元中小微企业80310421,进行免征,减免资金660.71万元; 其他组织29385,进行减半征收,减免资金10.66万元)。 1季度审计结束后又有 5户企业到税务机关缴纳2月份养老保险费31.54万元截至2020420日已清退完毕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情况。截至2020430共有22户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涉及金额322.12万元。其中:大型企业5金额273.52万元中小微企业17金额48.60万元

2.减免企业失业保险情况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03月至4月共减免企业失业保险84.27万元。其中:3月份共减免3287645减免资金24.99万元大型企业213472,进行减半征收,减免资金11.04万元中小微企业2223795,进行免征,减免资金13.33万元个体工商户86386,进行免征,减免资金0.61万元其他单位15,进行免征,减免资金0.01万元)。4月份共减免51116170减免资金59.28万元大型企业216795,进行减半征收,减免资金32.87万元中小微企业3558195,进行免征,减免资金24.72万元个体工商户125941,进行免征,减免资金1.18万元其他单位10239,进行免征,减免资金0.51万元)。

截至目前,芒市没有申请缓缴失业保险的企业。

3.减免城镇职工工伤保险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03月至4月共减免城镇职工工伤保险21.69万元。其中:3月份共减免44710219减免资金10.93万元大型企业6781,进行减半征收,减免资金0.55万元;中小微企业4299174,进行免征,减免资金10.29万元; 其他组织12264,进行减半征收,减免资金0.09万元)。4月份共减免45010019减免资金10.76万元(大型企业6788,进行减半征收,减免资金0.58万元;中小微企业4328968,进行免征,减免资金10.09万元; 其他组织12263,进行减半征收,减免资金0.09万元)。

20202月至4共有24个工程项目享受工伤保险费减免资金项目合同金额86277.26万元,减免资金23.69万元,涉及参保人员641

工伤保险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情况。截至2020430受理1户企业缓缴工伤保险费,即云南德宏英茂糖业有限公司轩岗糖厂,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批复》(云人社复2020〕39),同意其缓缴,缓缴期限为20203月至8共计6个月缓缴金额每月0.26万元,共计1.58万元。

四、以前阶段减税降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芒市2020季度减税降费审计揭示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待清退的问题均已整改。具体如下:

养老保险待清退2,1634.24

截至2020318,芒市2月养老保险参保企业还有2户中小微企业未退清,资金合计1634.24

问题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清退完。

2.失业保险待清退34,待清退金额20450.43

(1) 截至2020318大型企业2月份缴纳单位部分失业保险未清退1金额259.36截至目前已清退。

(2)截至2020318中小微企业2月份缴纳单位部分失业保险未清退33金额20191.07截至目前已清退。

问题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清退完。

五、审计建议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对新实施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加强学习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服务对象知悉政策使受益对象清楚受益情况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二)相关责任部门应加强痕迹资及相关证明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为政策有效实施提供必要的保证

芒市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及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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