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5月28日起,对芒市文旅集团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文旅投)负责建设的德宏芒市银塔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银塔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市文旅投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芒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概况
银塔基础设施项目位于芒市雷岩让山,主要建设内容为: ①新建游客服务中心一栋,建筑面积613.27㎡,建筑高度11.10m,建筑层数2层。②新建旅游厕所一栋,建筑面积63.53㎡,建筑高度4.5m,建筑层数1层。③新建步行道:含花海游路(面积:1129.71㎡);连廊(长205m,宽平均3.6m);栈道(长165m,宽2m) ;1号休息平台(215.86㎡);2号休息平台(154.96㎡);3号休息平台(191.42㎡);4号休息平台(64.84㎡);5号休息平台(73.2㎡);1号休息亭(128.4㎡)。④新建旅游公路212m,平均宽度4.9m,新建排水沟202m,扩建旅游公路301.46m,新增混凝土流水石468m,旅游公路排水沟加高314m。⑤环境整治:含广场铺装2200㎡,场地硬化面积343.03㎡,绿化面积8114㎡,场地平整15219.7㎡。⑥挡土墙:挡土墙长148.3m,其中浆砌石挡墙94.7m,C20毛石混凝土挡墙53.6m。
项目主体工程于2018年04月26日开工,整体项目于 2019年03月27日竣工验收,计划工期4个月,实际工期11个月。
(二)立项和建设程序批复情况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16年12月4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德宏州芒市银塔景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德发改社会〔2016〕780号),批复银塔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250万元以内。
2.初步设计批复情况。2017年10月30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德宏州芒市银塔景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德发改社会〔2017〕727号),批复银塔基础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1306.1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158.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20万元,预备费62.20万元。
3.其他批复情况。银塔基础设施项目完成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等建设程序批复。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本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为市文旅投,负责落实项目建设规划设计、设计变更、各种合同的签订,对项目实施进行组织、策划、督促、检查工作。
2.招投标制执行情况。截至2020年7月31日, 银塔基础设施项目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签订EPC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数量1个,涉及合同金额1200万元,此费用包括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
3.合同制执行情况。截至2020年7月31日,银塔基础设施项目与相关参建单位共签订合同5份,涉及合同金额1224.2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1份,金额1200万元;服务采购类合同4份,金额24.21万元。
4.监理制执行情况。该项目由市文旅投通过直接委托方式确定云南联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为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实施跟踪监督,对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6个分部工程和附属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出具《质量评估报告》,其验收结论均为:评定为合格,同意验收。
(四)工程质量及交工(竣工)验收情况
截至2019年03月27日,市文旅投组织相关单位对已完工的银塔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五)建设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2017年10月30日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德宏州芒市银塔景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德发改社会〔2017〕727号),银塔基础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1306.1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306.16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银塔基础设施项目共计到位资金1188.84万元,到位率91.02%。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到位率100%;地方财政资金0.00万元,到位率0.00%;市文旅投自筹资金188.84万元。
(六)建设单位项目决算情况
1.项目账面反映投资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银塔基础设施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1188.8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119.41万元、待摊投资69.43万元。
2.项目账面反映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银塔基础设施项目账面反映交付资产1188.84万元。
3.项目账面反映债权债务情况
银塔基础设施项目账面反映无债权债务
4.项目账面反映执行概算情况。
银塔基础设施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1306.16万元,与账面反映完成投资1188.84万元相比,减少117.32万元。
市文旅投应根据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预留尾工实际投资情况,调整编制竣工决算。
(七)项目内部审计情况
市文旅投委托云南晨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银塔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核,送审竣工结算总额1392.44万元,审定投资1164.45万元,审减227.9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审减223.39万元,待摊投资设计费审减5.8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银塔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立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付工程价款、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核算不实、施工图设计文件部分未经审查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价款
银塔基础设施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由于多计、错计、重计工程量,定额错套、高套等原因,造成建设单位多付工程价款533456.71元。
此行为违反了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四)虚列投资完成额;(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的规定,责成市文旅投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付工程价款533456.71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533456.71元予以收回。
(二)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核算不实
根据文旅投提供的会计凭证显示,支付德宏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工程检测费22113.00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未计入工程成本。
此行为违反了《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第四条 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的规定,此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此次审计不做处理处罚。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部分未经审查
银塔基础设施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完成,但该工程附属设施-钢结构工程、挡土墙工程未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此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整改,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的规定,对市文旅投处于5000.00元的罚款。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一)未履行合同约定
2017年9月27日市文旅投和云南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本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核、发包人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但截至2020年7月30日,市文旅投未按合同约定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跟踪审核,未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
(二)未按规定设立明细科目
银塔基础设施项目未按相关规定设置“在建工程”明细科目,导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待摊投资费用不能准确反映。
五、审计建议
(一)市文旅投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固定资产的相关管理程序并及时调整相关账务。
(二)市文旅投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工程管理规定,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汇集工程建设资料,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文旅投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应当书面告知芒市审计局,同时向芒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芒市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及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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