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审通〔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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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芒市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
芒市财政局、芒市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和《2020年全省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24日起,对2019年芒市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审计对象
(一)审计范围。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供水和污水处理专项债券)。
(二)审计对象。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以及用款单位。
二、审计内容
(一)专项债券资金预算管理情况。
(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专项债券资金偿还管理情况。
三、其他事项
(一)请你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撰写自查报告,并如实填写承诺书和《银行开户统计表》等有关资料,并于审计组进点五日将上述材料送交审计组。
(二)为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审计期间请尽量不要安排有关人员外出。
(三)审计期间,请你单位协助审计组执行好审计纪律,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情况反馈表》寄至我局办公室。
四、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曾向前
审计组主审:杨 玺
审计组成员: 杨晓燕
付青莲
匡爱芳
芒市审计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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