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审通〔2020〕7号
━━━━━━━━━━━━━━━━━━━━━━━━━━━━━━━━━━━━━━━━━━━━━━━━━━━━━━━━━━━━━━━━
芒市审计局关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审计的通知
芒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4月27日起,对你单位组织实施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进行审计。
此次审计范围:2018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及项目计划、投资、建设、运营等情况,重大事项可延伸审计相关单位或追溯到审计时止。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侯春晓
审计组成员:夏 雪
瞿舒萍
高 也
芒市审计局
2020年4月21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仙池路40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2076